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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勝「病態建築症候群」 小盆栽一週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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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長時間待在室內的現代人,若發現自己有嗜睡、易疲勞、無法專注,甚至頭痛、噁心、皮膚乾癢等狀況,很可能就是「病態建築症候群」,解方正是從改善空氣品質做起,環署8日下午發佈可淨化室內空氣的植物,指出若在室內空間中,每一平方公尺放置兩盆9公分盆徑的植栽,一週左右便可讓空氣品質大幅改善。

20160308淨化室內空氣植物

這些植物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的效果最好。攝影:賴品瑀。

環署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指出,室內空氣品質不佳的來源大致有對外門窗的落塵、人類活動密度高處產生二氧化碳、新裝潢、電腦與表機等電子產品釋放甲醛、苯類與臭氧,浴廁排泄物的氨等。除了加強通風換氣、加裝污染源防治設備外,還可以挑選適當的植物,一週內便可能讓二氧化碳濃度降低10~17%、甲醛26~47%、及落塵23~43%,是最自然環保的淨化室內空氣方法。

環署發佈「淨化室內空氣植物居家生活版」,提供相關室內植物淨化空氣及維護管理資料。參與這項計畫的台大園藝系教授表示葉德銘表示,植物淨化空氣的原理有三,包括藉由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利用酵素將甲醛分解,轉換為植物生長的養分,而葉片較凹凸甚至有絨毛的植物,則因這樣的特性有吸附落塵的物理性效果。

袖珍椰子、心葉蔓綠絨、非洲堇吸收二氧化碳效果最好,火鶴花、中斑香龍血樹、白鶴芋最能分解甲醛、非洲菫、鐵十字秋海棠、皺葉椒草則可吸附落塵。

20160308淨化室內空氣植物

台大園藝系教授葉德銘。攝影:賴品瑀。

葉德銘表示台灣得天獨厚有很多植物,建議可以根據需求,做多樣的搭配。「植物長得好淨化空氣的效果才會好」,葉德銘更提醒照顧室內植物首重光線的提供,如果環境太暗,應該提供人工照明或移往較明亮的地方。至於如何判斷需要澆水,則是將手指深入盆土下兩公分處測試,乾了才需要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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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強震】六年600億特別預算 綠委提案補助老屋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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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8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206南台地震掀起各界對老舊建築評估與補強的重視,除了行政院與地方政府均提出老屋健檢補助方案,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今(8日)也提出「改善全國老舊建築物構造安全特別條例」草案,計劃以六年600億特別預算,補助1999年12月31日前所設計興建並取得建照的老屋進行耐震評估。

綠委李應元提改善老舊建物特別條例 攝影:陳文姿

綠委李應元提改善老舊建物特別條例。攝影:陳文姿

防患未然  先補強遠勝救災  

李應元表示,政府在921地震後就開始推動建物的耐震評估與補強工作,但受限於經費,16年來,私有建物僅辦理2萬餘件,相較60萬棟待檢查的老舊建物,緩不濟急,因此提出特別條例,提供穩定財源。而這筆經費除了可強化居住安全,對現今發展困難的經濟來說,還可達擴大內需,增加就業。

結構技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蔡榮根說,透過此特別條例進行全台建物總篩檢,可提前找出像維冠大樓這類有安全疑慮的建築。且補強所需經費與重建相比差太多,現在花少許代價,就可換來安全耐震的家園,避免沉重死傷。

公督盟:編列特別預算  詳細計畫內容應供各界檢視

本條例所需經費600億元將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不受公共債務法每年度舉債額度規定的限制。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特別預算主要是因應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或不定期的重大政事,以目前中央赤字的狀況下,老屋健檢是否適用特別預算,應先公開計畫內容、細目、執行程序、成效檢視等,經相關會議或公聽會及各方討論才能確定。

健檢計畫內容未明  內政部:經費尚須與各處室討論  

九二一賑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台大教授謝志誠表示,由於老屋健檢涉及私人財產,政策是否能落實,要看是否具強制性。如果住戶不願配合,政府能否強制檢查?補助初評後,如要進一步詳評、耐震補強、甚至拆除重建,政府對策為何?目前法令仍不明確。

本草案還須經立委連署,最快本周可送立法院院會審查。行政院部分,長張善政日前已經指示要擴大老屋健檢範圍,1999年底前的建物將全面補助初評。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表示,本周四將與各縣市代表討論經費與整體計畫,部分經費可能來自行政院特別統籌分配款,尚須與主計處討論。

 

《海岸法》是什麼?能吃嗎?──花東人的觀察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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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斐悅(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

台灣海岸嚴重人工化、權責不清的情形向來為人詬病,東海岸上也有一連串開發案蓄勢待發,然而,早在30年前政府已經在海岸上劃定了大範圍的沿海保護區。

舊版十二個沿海保護區預定地,目標106年公告的保護區範圍將有所調整。出處:內政部營建署。

But 保護區為何無效?

民國73-76年期間,12個沿海保護區預定地(見圖一)由行政院公告,but,人生最怕就是這個「but」,如同環保團體最怕「有條件通過」。

遲遲未通過保護區的母法,12個沿海保護區不僅鮮為人知,也沒有任何實質效力。許多知名又具爭議性的開發案,就位於這些保護區範圍,例如:國光石化預定地的大城濕地,即位於「彰雲嘉沿海保護區」範圍;悠活渡假村位於「墾丁沿海保護區」;美麗灣渡假村、黃金海渡假村、棕櫚濱海渡假村、三仙台寶盛水族生態遊樂區、遠雄海洋公園…等一串東海岸開發案,則是位於「花東沿海保護區」。

花東海岸保護區預定地中,已申請但尚未建設的大型開發。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縣市政府對海岸的管轄亂無章法,缺乏長遠規劃,氣候變遷、海岸侵蝕問題步步進逼,違法棄置、海岸掩埋場的改善速度緩慢,海岸開發案多如牛毛。海岸從戒嚴時期的威嚇管制到逐漸解禁,沒有讓人民更容易親近,卻淪為政治和商業炒作的犧牲品。

直到去年(2015),海岸保護終於邁出了一大步。延宕二十餘年的《海岸管理法》(簡稱海岸法)在各方不斷努力下,在2015年2月三讀通過並上路實施。條文中,明確指出海岸地區範圍,指定內政部為中央主管機關;強調海岸地區的土地利用應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保障原住民權益;考慮極端氣候下的海岸防災措施。

海岸法過了,然後呢?

根據海岸法的內容,未來將劃定海岸保護區(一級與二級),趁此機會主管機關能「主動」將具有重要自然資源、特殊人文及地理景觀等區段納入保護,並且將暴潮溢淹、海岸侵蝕或後退的高潛勢區域劃為海岸防護區(一級與二級),及早提出應變計畫或限制使用,減少未來人民生命財產可能的災損。這些保護區、防護區及其他特定區位範圍和管理原則將在海岸法通過2年內(民國106年2月前)公告。目前內政部也正陸續頒佈相關的管理規範,例如:《特定區位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適用範圍及海岸利用管理辦法》、《海岸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甚至在保障人民海岸通行權上,有《近岸海域與公有自然沙灘獨占性使用及人為設施設置管理辦法》。透過明確劃分可開發與不可開發區,未來開發建設在選定場址時,即可先行避開環境敏感區域,既保護環境,也保障業者。

「六大海岸特定區位」管理架構。出處:地球公民基金會繪製。

然而,這也在民間引起震盪。首先是花東地方團體要求政府在海岸法細則公告之前,應暫緩審議那些明顯位於保護區預定地的開發案;二來則是在2016總統大選期間,台東縣政府強烈抗議其限縮開發條件,稱之為「海岸戒嚴法」。最後,海岸法強調,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簡稱原基法),保護區的公告應取得原住民族同意,地方人士不停遊說政府與部落攜手努力,希望改善以往保護區劃設後,與原住民族衝突不斷的惡例,讓海岸法成為良好示範。

保護區生效空窗期,大型開發計畫應凍結審查

在這2年特定區位公告前的過渡時期,民間團體最擔心的莫過於陳年舊案的闖關。以花東海岸為例,一連串渡假村、遊樂區都是在10年、20年前,經濟掛帥的氛圍下通過環評的開發案,當初由於各種因素未開發成功,近年看準陸客市場正嘗試捲土重來。這些業者當年恐怕並不清楚自己的申請範圍位於保護區預定地,如今海岸法通過,這些陳年案件究竟能不能開發?它們大多是環評許可已過期卻沒有撤案,目前正在重新跑流程,而法令「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產生了模糊空間。海岸法的土地規劃原則為「保護海岸自然與文化資產,保全海岸景觀與視域」,這些開發案將與前述目標有所衝突,一如現在太魯閣國家公園中的亞泥露天礦場,和墾丁國家公園中的核電廠,未來花東沿海保護區範圍(調整後)正式公告,若大型飯店依然陸續動工,情何以堪。

地方政府的反彈

台東縣政府因為其轄區內海岸線為全台最長,自稱是海岸法之受害者,大聲疾呼限建將有害於地方發展,而拒絕配合相關工作。事實上,海岸法只有對區域極小的「一級保護區」進行嚴格開發限制,其餘大面積則類似土地分區管理,且交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計畫,以讓目前亂無章法的海岸開發建設,多一道管理流程,而非全面限建。地方的反彈不僅是觀念落差,更呈現了縣政府毫無管理能力的殘酷現實,觀察台東縣政府的官方發言,連對法規的理解都有許多謬誤之處,遑論制定計畫。然而良好的土地管理才是促進觀光投資的紮實基礎,管理需求只會日益增加,趁著海岸法制訂子法的打基礎時期,中央與各縣市都應想方設法增加人手和經驗,盡速查清需要保護與不需保護的範圍、各區域海岸特色,才能進一步分辨出合適的土地開發策略。

原住民基本法

民國94年通過的原基法明訂需保障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權,但台灣社會對此事的處理方式尚未成熟,早期的自然保護區(如國家公園)多數未進行修法調整,因此與原住民族衝突不斷。海岸法是少數明文重視原基法的一部新法,於第七條中正式提及「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智慧,保護濱海陸地傳統聚落紋理、文化遺址及慶典儀式等活動空間,以永續利用資源與保存人文資產」,譬如族人於海祭期間的採集、捕魚,即便位於保護區中,也應該被保障延續。雖然尚未明定子法條文,執行層面也還有許多複雜難解的問題,但至少對於沿海保護區中的原住民族文化及權益,已開啟了一定程度的保障。接下來,就看原民會與內政部能否務實地找出一條路,按原基法21條規定,於民國106年保護區公告之前取得部落的同意,這將成為是全台首例!即使不盡完美也必須嘗試進行,以作為後續如國土計畫法等新通過的土地法令之借鏡。

守護海洋台灣

經歷數個殖民政權的台灣,雖是海島,人民對海的記憶卻不斷被抹去,無論是渡海而來的漢人,或真正擁有海島文化的原住民族,使得台灣公民社會對海十分陌生,而目前海岸沒有真正懂海的主管機關,僅能由掌管全國土地的內政部及軍警組成的海巡署來管理。未來海洋委員會的成立、《海域管理法》草案、《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以及相關海洋教育等措施都需要配合推動,並且讓公部門、商業體系及大眾承擔共同守護海洋的責任,才能使海岸管理真正完善。

微囊藻毒素大調查 美東南部近四成河流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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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譯自2016年2月21日ENS美國,維吉尼亞州,雷斯頓報導;周念學編譯;蔡麗伶審校

美國地質調查科學家發現,美國東南部地區有39%的河流藻類產生微囊藻毒素(microcystins)。研究從水質樣本中測出的微囊藻毒素最大值有一公升3.2微克,並未超出世界衛生組織公布一公升10微克的危險值。

美國愛荷華州賓德湖(Lake Binder)的藻華現象。圖片來源:eutrophication&hypoxia(CC BY 2.0)

美國愛荷華州賓德湖(Lake Binder),藻類花苞製造出能殺死魚類的毒素。圖片來源:eutrophication&hypoxia(CC BY 2.0)

美國地質調查研究化學家洛夫廷(Keith Loftin)指出,「這是第一次針對河流中藻類製造毒素所做的系統性研究。」研究範圍包括阿拉巴馬、喬治亞、北卡羅來納州、南卡羅來納州和維吉尼亞內共75條河流。

「這樣研究意義重大,讓我們對流動的水生態系統中,微囊藻毒素如何產生,有更深的了解。」他說。公共衛生專家和醫學研究者已經研究微囊藻毒素會對人體所造成的症狀,像是嘔吐、皮膚病和較嚴重的肝功能衰竭。這些案例曾經發生在人類、寵物、家畜和野生動物身上。

先前曾對藍藻(cyanobacteria)——製造微囊藻毒素的藍綠澡種類之一——做過相關研究,發現美國東南部74%的地區有藍綠藻會產生毒素。然而,並沒單單針對微囊藻毒素做過研究。

微囊藻毒素是藻毒素(cyanotoxins)中最常被拿來研究、報導的一種。洛夫廷指出,由於微囊藻毒素對人類健康及生態造成的影響愈加明顯頻繁且嚴重,人類對其關注度有上升趨勢。此外,科學家建議進一步研究微囊藻毒素在不同的河流品質、下游水生態系統、湖泊及水霸中對其周遭環境生態健康會造成什麼潛在的影響。

USGS指出,環境健康程度及其他偶然因素會對微囊藻毒素的分布及規模造成什麼影響至今仍鮮少研究。此外,這項研究也提供了全美對藻類毒素的範圍、規模和其來源相關的基本研究資料。

這項研究由USGS水文毒物質計畫及國家水品質評估計畫協助進行,基本研究資料將可促進更進一步的研究,探討其對土地利用及其他可能影響,或創造對藍藻、微囊藻毒素感染途徑。

USGS在聲明中表示,「現正在西北太平洋,以及準備在美國東北和加州進行的研究,將會增進我們了解廣大水生態中藍澡及其產生的毒素。」

 

Toxins Found in 39% of U.S. Southeastern Streams
RESTON, Virginia, February 21, 2016 (ENS)

Scientists with the U.S. Geological Survey have found toxins produced by algae, known as microcystins, in 39 percent of the small streams assessed in the southeastern United States.

Their study looked at 75 streams in parts of Alabama, Georgia, North Carolina, South Carolina and Virginia.

“This is the first systematic stream survey of algal toxins in the southeastern United States,” said Keith Loftin, the USGS research chemist who led the study.

“It’s important, because it provides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occurrence of these microcystins in aquatic ecosystems with flowing waters,” he said.

Public health practitioners and medical researchers have observed a range of symptoms in humans after exposure to microcystins. Symptoms can include nausea, dermatitis and, in severe cases, liver failure.

Toxicity issues have been reported for humans, companion animals, livestock and wildlife.

Previous research has indicated that cyanobacteria, a form of blue-green algae capable of producing microcystins, were found in 74 percent of the streams assessed throughout the southeastern United States. However, that research did not include the study of the microcystins themselves.

Microcystins are among the most commonly reported and widely studied cyanotoxins, and Loftin says concerns are growing due to apparent increases in the frequency and severity of human and ecological health effects.

The maximum microcystin concentration measured in this study, 3.2 micrograms per liter (µg/L), did not excee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moderate risk thresholds, 10 µg/L, in the streams sampled.

Still, the scientists advise that further research is needed to understand the potential effects of the microcystins on water quality and related environmental health concerns in downstream aquatic ecosystems, lakes and drinking water reservoirs.

The environmental health significance and causal factors controlling the distribution and magnitude of microcystin occurrence remains poorly understood, the USGS says.

Together, these studies will provide baseline data across the United States to understand and document the extent, magnitude, and sources of algal toxins in the environment.

Baseline data from these regional studies are being used to inform new research that will be focused on investigations of land use and other factors that may affect or create new environmental pathways of exposure to cyanobacteria and microcystins.

“Ongoing work by the USGS in the Pacific Northwest and planned work in the northeastern United States and California will expand our understanding of cyanobacteria and toxins in a wider variety of aquatic ecosystems,” the agency said in a statement announcing the findings on microcystins.

Support for this work was provided by the USGS’ Toxic Substances Hydrology Program and the National Water Quality Assessment Program.

※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

耘海輪漏油污染澎湖保護區 環團憂變天增清除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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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9日台北訊,林倩如報導

上個月25日凌晨3點11分,紐埃籍耘海(YUN HAI)貨輪自中國福州駛返印尼途中,因機件故障失去動力,漂流擱淺於澎湖縣小白沙嶼北側,11位印尼籍船員已全數獲救;船上五座油箱載有145公噸重柴(燃)油,環團高度關注,一旦漏油將帶來環境浩劫,除危及小白沙嶼玄武岩保護區,初春魚類迴游侯鳥棲息繁殖,恐全面影響海洋生態和漁民生計。

7日傳出海域有油花漂流的現象,引起縣議會與地方關切,昨(8日)交通部航港局召開緊急應變第三次協調會議,依會議結論,預計11日開始進行抽油工程,每日預計抽40公噸,15日前完成殘油抽除工作,經第三方公證完成驗收。

耘海輪擱淺在屈爪嶼岸際,位於小白沙嶼正北方。圖片來源:陳盡川。

耘海輪擱淺於小白沙嶼北側。圖片來源:陳盡川。

啟動應變機制

2013年聖克里斯多福籍海洋坦克(SEA TANK)油輪吉貝海域擱淺事件,歷經七次緊急應變協調會議,始解除污染危機,惡夢猶新;此次,主管機關環保署經澎湖縣政府環保局通報後,隨即依據「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啟動應變機制,當天下午召開跨部會第1次協調會議,並調度吸油棉、吸油索等應變資材至附近場所預做因應。

出席的宋欣真簡任技正表示,擱淺情況都不一樣,耘海輪乃坐礁,事件發生後持續透過衛星監控搭配海巡單位巡查,未發現油污染情形。同時依據商港法第53條規定,立即限期船東代表移除船舶且加強戒護應變能力,對於萬一發生漏油應有應變計畫,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污染。

她說明,船東27日趕抵台灣,委託海事公司處理,4日完成第一道攔油索布設工作,避免油污外洩;7日提報抽除計畫、8日航港局審議通過,在天候狀況允許前提下,原則應於10日前於赤崁村整備完成所需抽油設備,11日布設抽油管線設備及開始執行抽油作業,15日前完成艙油抽除。相關機關均有所分工,共同努力務求把污染風險降到最低。

船體漏出的油料形成油帶,撲鼻惡臭。圖片來源:海洋公民基金會。

船體漏出的油料形成油帶,撲鼻惡臭。圖片來源:海洋公民基金會。

油源移除  跟時間賽跑

甫參加完協調會議、海洋公民基金會執行長翁珍聖補充,該船去年已遭青島法院法拍,船東財務狀況不佳,僅投保油污險100萬,不是一個健全的船公司,甚至無力支付抽油費用,如今委託海歷企業處理抽油與船體處理,海歷再把抽油工作委託給朝國海事。財務或是導致送交除油計畫拖延原因之一,另方面亦造成日後產業、生態若要求償損失,可預見將相當困難。

7日,基金會、水產試驗所研究員及澎湖海域專家出海會勘,更發現明顯的油帶。而環保署接獲通報,督導澎湖縣政府環保局洽海巡隊前往巡查,研判海面零星油污,可能來自於船體表面殘油。關於油污爭議,他形容,擱淺位置礁石很多,浪多流急,他們是搭動力小艇靠近船體南側,時值東北季風,不用半小時,光聞味道就很想吐;5~7日巡防艇巡航後,稱未有顯著油污,因為船艦根本沒辦法靠近,且在船體北岸觀察,當然沒有發現,所謂「監測」(衛星、海巡)的方式很有問題,未來亟需檢討、解決。

另有消息透露,受委託的海事公司曾以小船前往耘海輪,且不只一次用吸油棉處理部分油污。

無論如何,還有145公噸的油品在海域裡像顆不定時炸彈,即日起鋒面來襲,預測至13日冷氣團方減弱,天候因素增加海上作業不便,「之前一整個好天氣不緊急處置,事發迄今已經第14天了,期間變天只要出一個意外,浪大一點打歪船艙的話,誰該負責?環境不能用運氣來賭博,環保署仍要負起最大責任,從第一天就該介入,確保如何對生態衝擊最小。」翁珍聖直言。今環團相關人士將再赴現場勘驗查證,以彙整、監督最新進度。

潮間帶的螺貝類已收到汙染,油污影響整個區域的生態與產業。圖片來源:海洋公民基金會。

耘海號擱淺澎湖,漏油污染潮間帶生態。圖為受污染的海菜。攝影、圖片提供:陳添寶。

建立專責單位  永續嚴格把關

同行勘查的澎湖縣共生藻協會前理事長陳盡川也表示,當天已有油污越過攔油索,浮油從所在地順著海流、風向往南─澎湖本島的北海岸流去,油漬延伸至少1公里長,寬度約20公尺;即使是環保局認為的機房廢油好了,其實,什麼油都不應該漏出來。

他們且查訪鄰近的小白沙嶼和鳥嶼,近日社區居民已受到損害,紫菜、鐘螺、珠螺等潮間帶植物生物,均染上油污無法食用,但只能先做保全存證,水試所則持續蒐集生態影響等資料,以備求償之需。

而更早前6日划獨木舟以極近距離檢查船體的馬公高中歷史老師張祖德,亦見證確有油污,「我的槳都是油,手都握不住差點滑掉;因為是浮在表面的輕柴油,不是黏著性高的重油,相關單位大概比較不緊張。」然同樣地,擔憂變天後情況超出控制。

澎湖海域五年內三起擱淺事故海難頻繁,陳盡川呼籲公部門要更積極作為,政府、民間「雙層監控」,環境生態容不得一個閃失,「海的能量絕非人所能掌控,颱風一來變化非常大,一夕之間船身解體不是不可能。因此,盡速建立事權統一的專責單位及一套海洋污染的危機處理機制,至關重要,第一時間就要排除危險因子,對高污染物質做出最立即最必要的處置。」

除了前述監控方式有誤、求償無門等問題,環團還提出海洋污染防制法油外洩之虞認定落差乃至於應變層級不同、商港法第53條應修正航港局必要時得逕行採取應變或處理措施該條並加入期限規範、釐清澎湖縣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業務重疊性等等爭議。不過,最根本的關鍵仍在環保署,為預防污染擴大,必須主動介入協調或督促。

環團表示,此刻危機尚未真正解除,接下來的抽油作業能否順利執行完成,需要更多公民投入關注。

獨木舟玩家趁退潮時近距離檢查船身撞擊處。圖片來源:張祖德。

獨木舟玩家趁退潮時近距離檢查船身撞擊處。圖片來源:張祖德。

耘海輪雖有布設攔油索,風浪過大而起不了太大作用。圖片來源:張祖德。

耘海輪雖有布設攔油索,風浪過大而起不了太大作用。圖片來源:張祖德。

 

撤資化石燃料銀行又一家! 摩根大通拒出錢設新礦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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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9日綜合外電報導,許世旭編譯;蔡麗伶審校

跟隨花旗、摩根史丹利等銀行的腳步,摩根大通銀行在網站發佈政策聲明指出,未來將不再以財務資助開發世界上的新煤礦,且將終止挹注高所得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發展新的燃煤電廠。

摩根大通不再支持煤礦業。圖片來源:Thomas Hawk(CC BY-NC 2.0)

摩根大通不再支持煤礦業。圖片來源:Thomas Hawk(CC BY-NC 2.0)

《彭博社》8日報導,摩根大通加入誓言終止或減少支持煤礦計畫的金融機構的行列,包括美國銀行、花旗銀行、摩根史坦利以及富國銀行。這項行動出自於舊金山「雨林行動網絡」等環保團體發起的石化業撤資運動,目的在於讓全球擺脫化石燃料經濟。

摩根大通在聲明中指出:「我們相信金融服務部門在政府執行對抗氣候變遷行動的政策時,可以扮演重要角色。」

然而,代表皮博迪能源(Peabody Energy)及Arch煤礦公司等產業巨頭的「全國礦業協會」指稱,由於所有石化燃料均面臨具挑戰性的市況,因此摩根大通的改變「根本稱不上英勇」。該組織發言人波波維奇(Luke Popovich)指出,摩根大通銀行透過在發展中國家的財政計畫進行避險,這毫不令人意外,因為發展中國家正在成長,而且將持續成長。

對過去數十年來垂死掙扎的煤礦業來說,撤資運動更是雪上加霜。由於便宜的天然氣搶佔發電市場、更嚴格的排放標準以及全球需求減緩,使得煤炭坐困愁城。根據彭博統計資料顯示,美國整體煤礦業資本市場從2011年的744億美元,大幅衰退到目前的70億美元。

在富裕國家以外,摩根大通將僅支持採用比傳統系統更具效率的超級極端嚴格科技的燃煤發電廠。摩根大通將以個案處理方式,評估個別燃煤發電廠捕捉二氧化碳排放以避免釋放至大氣中的能力。

中期而言,摩根大通也計畫減少對以煤礦開採及銷售為主要營收來源的公司之信用曝險。摩根大通期盼公司的經營,可以反映煤炭做為能源來源的衰落。

環署修法防地下水污染 列管一級致癌物、有害健康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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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保署於2016年2月16日預告修正「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將擴大非法注入者刑罰適用對象,及把一級致癌物與有害健康物質列入管制。不過,民眾、環保團體質疑,環保署此舉是在政策上放寬管制。9日上午,環保署舉行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台灣水資源聯盟、台南環保聯盟等環團也到場關注。

環署修法增訂有害健康物質、一級致癌物,防地下水污染。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環署修法增訂有害健康物質、一級致癌物,防地下水污染。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列管60項有害健康物質、129項致癌第一類物質不得檢出

水保處處長葉俊宏指出,此次修正除了將名稱「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修正為「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更有兩大重點,一為將未列入管制項目的順-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銦、鉬、二氯甲烷和戴奧辛等21項「有害健康物質」納管,也就是60項有害健康物質將全數納入;二是增訂致癌性第一類物質不得檢出,也將有129項物質。

環團籲修水污法  污水不得排入地下水

台灣水資源聯盟主任粘麗玉指出,雖然環署要加嚴管制項目,但目前仍有許多縣市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他們堅持廢污水除非「絕對安全」,否則不可注入地下水體。例如環署今次將致癌性第一類物質列入雖是進步,但也應更進一步一併納入致癌性第二類物質。

台南環盟成員吳麗慧更指出「再生水資源再生條例」已經通過,處理過後的廢污水應該轉做工業使用的「再生水」,因此訴求環保署在修改今天這條水質標準的項目外,更需要反過頭檢討母法,調整水污法的第32、36兩條,明訂廢污水不能注入地下水體。

20160309水污

環團籲廢污水應處理後轉做再生水,不能注入地下水。攝影:賴品瑀。

環保署澄清:未放寬管制

面對環團質疑,葉俊宏澄清本次修正除了增加有害健康物質的管制項目外,非法將含有害健康物質的廢污水注入地下水者將受罰,並沒有放寬管制。

葉俊宏指出,在「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已明定廢污水不得注入地下水體;第36條也規定,任何事業將廢污水注入地下水體,且廢污水所含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該標準最大限值者,將依第36條第2項加重處分,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標準名稱從「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修正為「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也是引起爭議的原因之一,但水保處解釋,是因為現行「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僅能規範污水的管制限值,無法適用將「廢水」注入地下水體的部分一起管制。

因此為了符合「有害健康物質超過該標準最大限值」科處刑罰的要件,而需要把名稱修正為「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此舉也適用「事業廢水」,才能法辦將含有害健康物質的廢污水注入地下水,且超過水質標準者。

葉俊宏強調,「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水質標準」自2012年11月29日訂定施行以來,因為要將廢污水處理到符合標準非常困難,需要很高的處理成本,因此其實尚無任何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提出申請,環署也未核發過注入地下水體許可證。

且本次修正後,將更加嚴增訂許多管制項目,預料更不會有業者申請注入地下水體許可證。但仍要修正的理由是,要預防不肖業者將廢污水非法注入地下水體,經查獲時才可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移送法辦,至於環團建議的修改水污法母法,葉俊宏表示認同,但也坦言恐怕修法費時更長,需要民間與官方一起向立院反應,才能加速完成。

20160309水污

再生水資源再生條例已在2015年通過,環團強調,處理過後的廢污水應該轉做工業使用的「再生水」,不該排入地下。攝影:賴品瑀。

離岸風電擬仿英國經驗 「區塊開發」主動避開生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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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相對陸上風機由業者各自開發,發生許多衝擊居民與環境的選址爭議,經濟部能源局對於離岸風電,轉採取「區塊開發」,仿效英國經驗由政府負責規劃場址,並先列出排除範圍。

9日環署進行政策環評,雖然環署認同區塊開發的立意良善,但仍要求補強漁民權益、候鳥的相關調查。環評委員表示,也想更理解三個示範區現況,此案仍須補件再次進行小組會議。

20160309離岸風電政策環評

能源局指出,西岸離岸風電潛能佳。攝影:賴品瑀

行政院在2012年喊出「千架海陸風機」計畫,長程目標更瞄準2030年離岸風電達到4,000MW,與陸域合計將達5,200MW。目前福海、海洋、台電三個示範區已陸續起跑。

在能源局的評估中,台灣風力資源的潛能合計147GW,集中在北起富貴角、南至貓鼻頭的西部海域,低潮線以外至水深50公尺之間的範圍。

但西海岸許多風場同時身處生態敏感區、漁場、航道等地,因此能源局此次在政策環評中,提出區塊劃設原則,先列出排除範圍,包括濕地、定置漁業區域、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白海豚重要棲息區域、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野生動物保護區、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區、重要野鳥棲地等涉及漁業、國防、航道、工業、文化資產的區域。

20160309離岸風電政策環評

20160309離岸風電政策環評

離岸風電政策環評,多項生態相關區域都獲排除。攝影:賴品瑀。

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蘇金勝解釋,排除這些範圍後,西海岸可開發的風力資源潛能約尚有23,000MW,但仍要考慮地質、技術等限制,並非全部可行。至於東海岸,則因為風場不若西岸有海峽效應、水又太深,颱風多容易毀壞設備等不利狀況,且目前電力負載需求集中在西台灣,因此未將東海岸劃入區塊內。

據能源局掌握,目前至少有五、六家國內外廠商對參與台灣離岸發電有興趣。若要在2030年達成4,000MW,換算起來,每年須完成架設7、80架風機,因此能源局提出區塊開發的策略。

若依現況,是採自由競爭,能源局公告潛力場址後,由開發商自行選址申請開發。但能源局這次打算循區塊開發政策,由政府各部門先進行協調整合,預先迴避敏感及保護區位,將國家環境政策與海域空間整體利用規劃在前端就列入考量,由政府先擬定環境影響因應對策,作為個案環評指導方針,能源局認為,此舉可加快離岸風機的發展速度與品質。

區塊範圍將每三年公告一次,每次公告約500至1,000MW之間。能源局指出,優先進行的區塊將是環境衝擊低、操作維護容易、風力有10m高平均風速、水深與地質條件最適,及電網併接、工程施工條件較方便者,預計每個區塊接介於20至130平方公里。

由於能源局在此環說書中,已將八成以上的環評委員、政府機關意見參採,會議當中多數代表都表示無意見。然當地漁民權益與候鳥相關,受到較多討論。

漁業署提出開發若涉及漁會、漁民權益時,應由能源局協同開發單位與當地漁民團體建立協商平台,並且應該對如何向當地漁民進行意見諮詢與協商列入環評辦理的指導中。彰化縣府也提出目前的福海示範區,與當地漁民的溝通還有待加強。旁聽民眾也認為能源局應該在政策環評過程中,到當地向漁民召開說明會。

營建署代表則對於所提出「排除候鳥遷徙路徑」的建議僅獲「部分參採」有所質疑,能源局則解釋說,是由於目前尚無類似資料,但會從三個示範區開始建立資料庫做起,將進行鳥類遷徙的相關研究,建立環境背景資料庫提供後續個案開發參考用,並會規範個案環評進行鳥類調查分析,據此選擇適合的風力機組規格。


中國低碳城市發展:願景和現實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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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敏(能源基金會中國低碳發展主任)、李昂(綠色創新發展中心的高級分析師)

深圳中心區,圖中可見深圳的城市與糧食生產區、河流和諧共存。圖片來源: SSDPenguin

城市化無可避免 如何才能更綠?

中國正在經歷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城市化進程。中國政府計劃將目前約54%的城市化率提升到發達國家70-80%的水平。這意味著在未來15年,中國將有約3億新增城市人口,相當於目前美國全國人口總和。這些新的城市居民希望在城市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與此同時,他們也將消耗大量能源。

中國總理李克強說:「城鎮化是中國最大的經濟增長點」。但對很多能源氣候研究者而言,城鎮化是中國乃至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最大挑戰之一。

城市的綠色低碳化一直是中國應對氣候變遷戰略的重要支柱之一。2010年,國家發改委分兩批確立42個低碳試點,其中36個是城市。新的發展階段,亟需深度總結這些試點在過去5年中的成績、經驗、創新、教訓,以提煉出可以指導所有城市低碳化的發展路徑。

低碳城市試點有廣泛的代表性。在選取過程中地域、經濟模式、發展階段,以及城市特點均有所考慮。入選城市中既有東部沿海國際大都市上海,也有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如金昌這樣的資源型城市;有經濟特區深圳,也有革命老區延安。這些城市的人均GDP、人均碳排放差異極大。經濟發達的深圳、蘇州、廣州,2010年人均GDP都在一萬美元以上。人均GDP最低的如廣元、贛州,僅約2000美元左右。由於城市的產業特點和核算口徑不同,人均碳排放最高的金昌、濟源和最低的溫州、桂林等有數倍的差距。

中國低碳城市試點的短期目標不是絕對低碳而是相對低碳,其衡量指標和發達國家城市有很大不同。這些城市仍然處於經濟快速增長階段,城市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還將在未來十年有大幅度增長。城市碳排放特徵也與發達國家有很大不同。根據 勞倫斯伯克利國家實驗室中國能源組估算,這些城市的工業排放仍將超過城區總排放的半數以上。交通和建築部門的碳排放相比而言仍處於較低水平,必將隨生活水平提高而上升。

低碳試點的示範意義正是要找到發展和「低碳化」的雙贏。因此,低碳試點目前考核的重點仍然是「碳生產力」或「碳強度」,(碳強度即carbon intensity,是指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總量僅僅是個參考指標。值得注意的是,將近一半的低碳城市試點的人均碳排放已經超過歐盟國家的平均水平。如何平衡人口增長、經濟發展、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生活水平等諸多戰略目標,並將人均碳排放保持在可控範圍,應成為下階段重要的低碳城市指標。

城市試點的具體工作主要從大量的研究和規劃入手。少數城市在列入試點範圍時,已經有一定的研究基礎。能源基金會在2009年就開始協助蘇州做低碳經濟研究,河北保定也是世界自然基金會低碳試點。而更多的低碳城市,是從了解溫室氣體、全球暖化等詞彙,從區分「碳」和「炭」的不同開始著手試點工作。

目前試點城市已經完成的研究包括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城市低碳發展情景研究、低碳發展政策技術路線圖等。發布的規劃類文件有《低碳試點工作方案》《低碳城市發展規劃》,以及各種《實施方案》。某些地區還制定了《應對氣候變遷規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等。

透過情景研究和規劃制定,所有試點城市均提出2020年碳強度下降目標基本接近甚至超過國家目標的高限,即碳強度在2005年基礎上下降40-45%。其中27個城市在規劃中更提出要在2030年前提前實現碳排放峰值目標(如圖 )。低碳城市發展的亮點是9個城市在2014年9月首屆「中美氣候領袖峰會」上宣布組成「提前達峰先鋒城市聯盟」,鎮江等城市提出要比國家目標提前10年達到排放峰值。

根據2015年9月中美氣候領袖峰會國家發改委宣傳資料製圖。圖片來源:中外對話

低碳試點城市 減碳行動中

剖析每個城市的行動方案和規劃,可以發現其工作內容大同小異,重點大都在工業節能,並努力控制新建建築、交通、農林等各行各業排放增長。新能源發展目標反映了不同地區的資源特點。行業政策的實施力度有明顯差異,這和低碳試點是否同時屬於國家其他部門政策試點有很大關係,比如生態城市試點、新能源示範城市、低碳交通試點、節能減排綜合試點等等(如圖),這些部門試點會極大程度上推動具體行業政策的落實。

試點城市開拓創新的亮點常常在項目層面,例如杭州的公共自行車系統,北京產業結構調整,鎮江的碳平台,深圳的綠色建築發展等都可圈可點。

杭州公共自行車數量超過8.5萬輛,日均租用28萬人次,入選 英國廣播公司評選的(BBC)全球八個最佳公共自行車系統之一。相比其他國際大都市,杭州的公共自行車系統通過商業模式創新,在保證90%以上免費率的同時,達成良好的經濟效率。自2008年投入運營以來,如按照每次出行距離為3.0公里計算,累積行駛里程約13.5萬公里。根據相關標準計算,與公交車出行相比,相當於節約5.08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13.46萬噸,而與小轎車進行比較則相當於減少標準煤使用20.39萬噸,二氧化碳排放54.06萬噸。

此外,鎮江建立了全國第一個市級碳排放核算與管理平台,提供了科學決策的基礎。北京在治理大氣霧霾的壓力下,下決心進行工業結構調整,2011到2015年4年間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已經超過35%,遠遠超過國家目標,並提前超額完成。與此同時,北京的經濟增長仍然實現了年均7.7%的增長率,地方財政收入近幾年增幅都在10%以上,真正實現了發展和減排的共贏。

深圳以節能減排低碳發展為突破口,大力推廣綠色建築,目前深圳已成為目前國內綠色建築建設規模、建設密度最大和獲綠色建築評價標識項目最多的城市之一。深圳建科大樓辦公區單位面積用電量為深圳市普通辦公建築的40%-70%,其中照明用電節約75%,空調用電節約40%,每年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622噸,比普通建築減少58%的排放量。而且其造價僅為一般辦公建築的60%-70%。

綠色創新發展中心(iGDP)製圖。圖片來源:中外對話

這些城市減排的雄心是否得到足夠的行動力支持? 大多數宣布峰值目標的城市沒有公佈詳細的分析和碳減排路線圖研究,因此很難判斷行業行動是否能夠實現其減排或峰值目標的願景。或許對於這些城市而言,提出願景本身就意味著減排行動前行了一大步。

衡量低碳城市實際減排效果似乎還為時尚早。一方面試點都制定了高於國家要求的減排目標(國家要求碳強度十二五期間下降17%),且到目前為止都有望提前超額完成任務。另一方面,某些低碳試點城市歷史債務嚴重, 如河北省保定市在中國「污染最嚴重城市」榜單名列首位 。考慮到大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同根同源,這些現實讓低碳試點毀譽參半,也給新階段城市低碳發展提出了更大的挑戰。

在目前階段低碳試點最大的貢獻在於體制建立和機制創新。低碳城市試點深化了地方對於低碳發展概念的理解,各地應對氣候變遷的管理體制從無到有,地方研究機構編制碳排放清單、編寫低碳發展規劃的決策諮詢能力大大提高。碳市場碳金融也逐步融入主流經濟工作,已經是開弓沒有回頭箭,要走向全國大市場。

2015年歲末,有兩件事開啟了城市發展新階段。12月12日, 近200個國家在巴黎氣候變遷峰會上達成「巴黎協定」 ,城市將成為全球落實應對氣候變遷承諾的重點。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時隔37年後準備再次召開。中國的最高決策機構重申城鎮化要走「集約、綠色、智能、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彌合願景和現實之間的差距需要行動和落實,看不見摸不著的碳減排目標終究需要體現在城市品質和人民生活的提升上。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關注和優化人的需求和期望,致力於建設環境宜居、經濟繁榮、管理精細化、開放公平的城市,也必將能夠實現綠色低碳的願景。

政權轉換=減碳空窗期? 立院關切溫室氣體減量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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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0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聯合國於去年底召開全球氣候大會(COP21)並通過巴黎協定,各國都提出自訂減碳規劃,我國也承諾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BAU減量50%(相當於2005年排放量減20%)。面對此一挑戰,國內政策如何因應?9日,立法院邀請環保署、經濟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及台電到委員會說明。

環保署署長魏國彥承認,從去年底氣候大會回國至今,進度有限,原因在於國內政黨輪替,重大政策將留待新政權決定。經濟部能源局則回應,已訂下綠能發展及擴大天然氣使用、提升能源效益等目標。立委也廣泛對電價、空污等問題提出質疑,並表示將持續關注氣候變遷。

立委蔣萬安針對國內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成效進行質詢 攝影:陳文姿

立委蔣萬安針對國內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成效進行質詢。攝影:陳文姿

政黨輪替等於減碳空窗期? 2016年目標回到2014年標準

國內長年推動節能減碳,更於去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 (簡稱《溫減法》),也訂出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昭示減碳決心。不過,立委劉建國與蔣萬安都質疑,國內2014年溫室氣體排放不減反增,顯示執行成效有問題。

環保署署長魏國彥回覆,早期的溫室氣體減量主要是來自企業形象或是民眾自主,2015年《溫減法》訂定後,將會有更多減碳的工具。

至於氣候大會COP21已過數月,國內卻未見進一步政策,魏國彥回覆,行政院依據《溫減法》已經成立諮詢委員會,每五年訂下階段目標,但因國內政黨輪替,所以委員會的確定名單跟重大決策都將留予新政府決定。

魏國彥否認看守內閣期間就沒有作為,他表示,《溫減法》子法已陸續訂定,也先訂下2016年的減碳目標是回到2014年標準,相關工作都持續進行,等新政府一上任,馬上可以步入狀況。

環保署署長魏國彥到立法院報告「第21屆聯合國全球氣候高峰會對我國溫室氣體排放及能源供應對策之影響」攝影:陳文姿

環保署署長魏國彥到立法院報告「第21屆聯合國全球氣候高峰會對我國溫室氣體排放及能源供應對策之影響」。攝影:陳文姿。

能源局持續推動轉型  立委關切電價與空污

巴黎協定通過後,全球積極投入綠能低碳,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為兼顧電力穩定供應與減碳承諾,已訂出2030年再生能源達17,250MW的目標(發電量405億度電),1/3由台電設置,其餘由民間共同完成。

對於近日民眾對燃煤發電引發空污的爭議,能源局副局長陳玲慧表示,將大幅提高發電用天然氣,從1074萬公噸增加到1800萬噸。台電副總經理鍾炳利坦承,電價將因此上揚,實際數字則視當時能源價格而定。

立委王育敏說,空污來源很多,不應只拿台電開刀,紫爆的處理,也不應只關注在台中火力電廠。環保署表示,正在擬定全面因應計畫,會先到各縣市辦理公聽會,預計10月底前公告。

立委李彥秀則質疑,發展綠能與提高天然氣,就很難不漲電價,但新政府又要求台電不漲電價,不希望看到第一個十年不漲,第二個十年卻大漲。

氣候變遷須跨部會整合

除了關心減碳,立委也對極端氣候的因應與調適表示關切,例如病媒蚊防疫、農牧業與工業的災損等。由於溫室氣體與氣候變遷影響甚廣,須跨部會合作,委員會表示將邀農業、防疫、交通、國發會等部門出席說明,並持續關注此議題。

向芒果、巧克力說再見? 蜜蜂銳減衝擊授粉 聯合國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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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0日綜合外電報導,李培福編譯;蔡麗伶審校

幾乎所有水果和多數蔬菜都仰賴傳粉作用,但80多位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專家共同指出,蜜蜂、蝴蝶和其他重要農業授粉物種持續減少,很可能威脅到全球的主要農作產值。

蜜蜂是植物授粉的好幫手,也是農夫不可缺的夥伴。攝影:Martin LaBar。CC BY-NC 2.0

蜜蜂是植物授粉的好幫手。攝影:Martin LaBar。CC BY-NC 2.0

權威科學評估:蜜蜂、蝴蝶多樣性正消失

跨政府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平台(IPBES)的評估顯示,「在西北歐和北美地區,不論是區域豐富度或分布,野生蜜蜂和蝴蝶的多樣性都已經降低。」IPBES指出,歐洲有9%的蜜蜂與蝴蝶物種瀕危,並有足夠的資料得知,37%的蜜蜂種類和31%的蝴蝶種類減少。

IPBES補充,歐洲某些地方超過40%的蜜蜂物種可能瀕絕。

IPBES的科學家指出,在世界其他地方也能察覺到這些物種的減少,可能原因包含棲地喪失、殺蟲劑、污染、入侵種、病原體和氣候變遷。

IPBES是聯合國於2012年贊助發起的機構,定期評估、監控地球的生態現況及其「生態系服務」,在生物多樣性上與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IPCC)同等重要。

成立至今四年,這項評估是IPBES的第一篇報告,由約80位來自世界各地的科學家共同執行,在上月底於吉隆坡跨政府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平台會議上發表。

多種水果、蔬菜受衝擊 影響營養攝取

這份評估並沒有聲明糧食供應的全面威脅,但仍關注未來幾十年世界人口上升糧食供應的挑戰,強調保護傳粉者確保水果與蔬菜穩定產出的重要性。

評估報告顯示,動物傳粉直接負責全球5-8%的農產品,總計相當於2350至5770億美元的年產出。此外,全球超過3/4主要糧食作物的產量和品質,在某種程度上都仰賴動物傳粉。傳粉作用傳遞花朵的雄株與雌株間的花粉,作物才能繁殖。

IPBES指出,「依賴傳粉者的物種包含許多水果、蔬菜、種子、堅果及油料作物,供應了人類飲食主要的微量營養素、維生素及礦物質。」

這項評估顯示,傳粉者減少可能導致作物產量降低、價格提高和減低農業獲利。IPBES表示,「資料空缺」(data gap)阻礙了拉丁美洲、亞洲和非洲的情況分析,但可猜想那些區域也受到相同的影響。然而,IPBES說,全世界有16%非昆蟲傳粉者瀕危,像是蝙蝠和鳥類等,這些物種的資料比較可靠,而稻米、小麥和其他穀類等世界最重要的主食則不仰賴動物傳粉。

不過這項評估的共同主席Simon Potts表示,漸危作物包含蘋果、芒果、巧克力和其他許多常耗性糧食。英國雷丁大學農業環境研究中心副主任Potts表示:「幾乎所有水果和多數蔬菜都仰賴傳粉作用。」

IPBES表示,可能的政策選項包含加強保護自然環境與生態系統、限制集約農業的範圍,和尋找殺蟲劑的替代品。IPBES補充,更關注物種的病原體控制、加強控管蜜蜂與其他傳粉者族群也會有幫助。

跨政府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平台的成員強調,不會做出明確的建議,但會提供資訊給決策者。

北市文資審議先談交通 三井倉庫去留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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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0日台北訊,林倩如報導

台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新任文資委員三月上任後第一場文資審議,文化局局長謝佩霓不發一語!昨(9)日三井倉庫「保存方式可行性評估案」會議上,以《文資法》為特別法的位階,竟出現開發單位強勢主導,文化單位退縮的怪象。最終因委員意見分歧,表達三井歷史背景資料不充足等意見,主席裁決不做出結論,並指示文化局提出原地保留可行性的評估方案,延後下週再議。

搶救北北三發言,不滿提報資料完全未被文化局提及,成員情緒激動一時哽咽。攝影:林倩如。

搶救北北三發言,不滿提報資料完全未被文化局提及,成員情緒激動一時哽咽。攝影:林倩如。

「文資審議」現場 文化專業噤聲

「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倉庫」(簡稱「三井倉庫」)是忠孝西路上數一數二的老建築,因配合「北門周遭廣場改造計劃」面臨遷移處置。上月25日北市府都委會進行「北門廣場都市計畫變更案」審議,通過三井倉庫往東遷移51公尺的路型,再以附帶決議的形式,將其去留交由昨日文資審議做最後定奪。

此次第77次文資審議一開始即有騷動,原因在有關心民眾收到文化局發的開會列席公文,但一樣只能登記發言三分鐘,跟旁聽權利無異,且沒有機會釐清可在室內席或旁聽室。

在文化局很快簡報過後,尚未討論到三井文資保存價值,辦理保存方案逕由都發局、交通局大量陳述分析,開發單位強勢,文化單位退縮,甚至到整個會議終了,極其詭異地,副主席文化局局長謝佩霓竟毫無任何一次發言。

委員米復國首先提出質疑,聽完報告,好像是交通、都市計畫,最後才是文化。以《文資法》為特別法的位階,已通過都審再文資是否程序顛倒?還有沒有機會討論?相關事實是否正確?方案好壞的前提是什麼?可否讓民間團體先發言等等,不過,主席仍請專家學者發言,業務單位做回應,過程遲遲無法讓陳情團體參與討論。

另有委員提出若拆除古蹟,應送中央主管機關審議並核定。文化局解釋,歷史建築不具強制性,但會依法辦理。對此文化局再表示,文資會議與都委會乃平行審議,結果若不一致,後者將做相對性的變更。

公民行動 提報古蹟、文化景觀 

會前,文資團體「搶救北北三:北門x北三線x三井物產舊倉庫」舉行記者會,展示提報市定古蹟及文化景觀之行動成果。成員在短短時間內發動現場與網路的全民提報行動,8日向文化局遞送近300份提報表,並於記者會前接力朗誦三井原址保存提報意見萬言書。

成員林奎妙說明,這些來自不同縣市、職業的提報人,反應出三井作為北門周遭歷史文化場域一分子的價值受到肯定,顯見文化權利人對歷史保存新的看法,希望藉此破口重啟討論三井價值。

嘉禾新村好勁稻工作室郁良溎則補充,三月新上任的文資委員,一方面應依二月所公告文資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之「公開遴選」透明原則,然現下仍流於「市府指派」。另一方面,除了主任委員由文化局長改為非督導文化局業務的副市長鄧家基擔任,民政、都發、工務三位府內委員的層級均從專人代表明訂為由機關首長出席,因此,搶救北北三嚴正呼籲:工務局長彭振聲、都發局長林洲民應依《行政程序法》第33條第二款:「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得聲請迴避」而自行迴避審議。

好勁稻工作室郁良溎呼籲,文資委員應該利益迴避。攝影:林倩如。

好勁稻工作室郁良溎呼籲,文資委員應該利益迴避。攝影:林倩如。

缺乏歷史資料的荒謬

面對民間聲浪,都發局一再以2012年漢寶德主持、三井登錄歷史建築時的附帶決議為依循:「本建物所在地區仍應以型塑北門意象為重點進行考量,後續應配合該計畫與周邊古蹟群活化發展,以及都市發展與交通規劃等議題,研議最適合之保存模式。」贊成遷移的委員亦多按此思維,認為施政要有延續,不能每每推翻前案,相信技術專業的評估。

然而,委員黃士娟對此做出重要澄清,稱該附議來自2009年的會勘記錄,之後她在2010年曾做過初步的三井歷史基礎調查,指定時卻沒有用到其相關意見而直接沿用了較早的資料,但可確定建立介於1911~1917年,算是古蹟群裡第三資深建物,並見證河運轉陸運。

委員堀込憲二亦呼應,建築年代都還不確定,怎麼決定命運?此外,委員郭瓊瑩提醒,當下說永久路型太武斷,何況最急迫性的工作,包括現況的清理、保存研究的調查等早應該開始。

委員張崑振也補充,若是以人為本,為何到了2050年還是八線道的想像?「倘若不得不遷,應思考讓三井回來的可能性。」張指出,都市發展必須完全尊重文化保存,都市計畫可以帶來更多資源來發展文化,現地保存一定是最高原則,遷移確實會減損價值,地理資訊不見,再也無法對照歷史情境。

顯見三井倉庫連一個正式、完整的歷史調查研究都沒有,即要被決定命運。

第六任文資委員,會中意見不一。攝影:林倩如。

第六任文資委員,會中意見不一。攝影:林倩如。

文資審議會議,都發局卻扮演簡報主要角色,文資團體遲遲未能進場參與討論,場外鼓譟抗議。攝影:林倩如。

文資審議會議,都發局卻扮演簡報主要角色,文資團體遲遲未能進場參與討論,場外鼓譟抗議。攝影:林倩如。

消失的平移工法

直至四時許,搶救北北三進場發言,因提報資料文化局隻字未提,成員情緒略有激動,林奎妙表示,每一份提報單都是民眾做出不同價值的選擇,意識改變的依據,今天已經不是只有專家導向的年代,而是整體討論的公民社會。

她亦指出都發局長期隱匿平移工法的選項,3日文化局進行三井現勘時,該工法又重新出現在資料中,然平移不可行卻是使一月預算有條件通過的原因之一。重申未來將面對產權更加複雜的文化資產,希望文資的弱勢和文化局主體性的削減,能終結在三井這一戰。如同委員劉淑音所建議,日後民眾的參與只會更強烈,需要彼此對等的對話。

12日【告別核電,面對核廢】反核遊行終點站北門,搶救北北三也會有倡議行動,繼續傳遞三井的故事及把空間擴大、時間拉長所融合定位的真正價值。

發言單位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代文資團體提出列席疑義。攝影:林倩如。

發言單位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代文資團體提出列席疑義。攝影:林倩如。

 

專業、公眾參與、資訊公開不足 立委促原能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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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0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政黨輪替在即,國家政策走向非核家園,負責監督核能安全管制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稱原能會)9日到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說明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案。不過,但無論是在專業、公眾參與、資料公開與既定立場,都遭立委質疑。

新科立委吳思瑤質疑,原能會未依法開會且原能會委員王如玄不具核能專業。多位立委也指出,原能會資訊公開做的不夠,連立委取得的資訊都未必正確。立委鄭麗君與蘇巧慧則指責原能會立場偏向台電與擁核,難取得民眾信賴。不過,立委仍期待原能會有所改變,找回人民信任。

新科立委吳思瑤質疑原能會運作。 攝影:陳文姿

新科立委吳思瑤質疑原能會運作。攝影:陳文姿

專業、公眾參與、資訊公開  立委盼原能會找回人民信任

雖然非核家園政策已定,但核安問題仍多,立委針對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置、輻射污染建築、緊急應變等問題多方詢問原能會。面對未來艱鉅的任務,立委仍期望原能會公開透明,秉持專業,扮演好監督的角色。

吳思瑤質疑,原子能委員會依組織條例應每月開會一次,但實際卻是每年平均開會四次。今年才剛上任的原能會主任委員周源卿表示,開會與否是徵詢委員意見才決定。吳思瑤也質疑,原能會既是專業機構,不具核能專業,也沒有發言紀錄的王如玄何以能擔任原子能委員會的委員

對於棘手的核廢料問題,鄭麗君指出,由台電來尋找核廢料場地再由官方監控的模式,已走入死胡同。現在必須建立第三方體系,在每個過程都引入公民參與機制,而不是只有最後階段才訴諸公民投票。

在資訊公開的部分,原能會強調,都有做說明會也有宣傳;不過內容遭立委質疑是在洗腦。立委張廖萬堅以核能電廠的違規次數為例,連立委找到的資料都不是最新的,顯然對外說明還不夠。

原能會新上任主任委員周源卿到立院報告。攝影:陳文姿

原能會新上任主任委員周源卿到立院報告。攝影:陳文姿

無法中立檢討核電  立委質疑原能會擁核立場 

鄭麗君說,過去原能會常被認為是為台電護航,以至大眾質疑原能會的監督功能。她拿出2014年原能會副主任委員黃慶東參加「2014年太平洋盆地核能會議」報告的內容,指出黃慶東在國際會議上稱許台電核能營運良好並強調核能不可或缺,如何讓國人相信原能會的公正。

蘇巧慧則拿出高中生參加科學營的心得,質疑原能會違法濫用預算。她說,科學營經費是來自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本應教導民眾發生事故時如何應變的課程,但從學生心得卻可知,課程都在肯定核電重要性。

立委何欣純邀請原能會參加周末的廢核遊行,周源卿表示,原能會站在監督立場,不擁核也不反核,但會支持政府政策。

原能會到立院報告,並備質詢。(圖中質詢立委:鄭麗君) 攝影:陳文姿

原能會到立院報告,並備質詢。(圖中質詢立委:鄭麗君) 攝影:陳文姿

都蘭灣又來500房飯店 「黃金海」七度環差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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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0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10日進行「都蘭黃金海休閒度假村」開發案的第7次環差與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由於此案與美麗灣渡假村同樣位於都蘭灣,但面積11.3公頃、預計興建500間客房,規模遠大於美麗灣,將衝擊東海岸保護區與原住民傳統領域,引起當地居民及許多環保團體到場關注,一早趕赴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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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蘭黃金海休閒度假村」七度環差,當地居民與民間團體到場關注,要求觀光局做政策環評。攝影:賴品瑀

環差案因基地內有富山遺址、富山第二遺址,遭小組要求再釐清遺址範圍,而將補件再審。又變更內容對照表所涉及的是避開遺址後的「建築配置變更」,也同樣要求再確認遺址範圍後再議。

民間團體強調都蘭灣同時有多個開發案,觀光局應該併案做整體考量,而該地分明是原住民傳統領域,原民會更不能坐視,放任族人只能以環評審查為戰場,一次次舟車勞頓的阻擋。

「都蘭還有客房需求」 觀光局拒東海岸觀光政策環評

此案與同在都蘭灣的鄰近幾個案子如美麗灣、杉原棕櫚等同樣於1990年代前後展開。此案在1998通過環評,但至今尚未正式開發,因此展開漫長的環差審查。雖然美麗灣目前處於停工狀態,但這些「陳年老案」至今,面臨原基法、海岸法與地質法等法令的建立與修訂,民間一再提醒觀光局應該進行政策環評,整體檢視都蘭灣甚至東海岸的觀光政策,以免開發超過環境負荷反毀壞觀光資源。

花東海岸保護區預定地中,已申請但尚未建設的大型開發。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但今次審查展開前,觀光局代表指出,政策環評中並無規定觀光一項,更指出在東管處所做的「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 」中,目前仍有住宿需求,環評小組主席李育明甚至提醒旁聽民眾之後的發言不需再著墨於政策環評的討論。

但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指出,在該評估報告中,都蘭系統在2023年所需增加的房間數不過68間,但要在都蘭灣開發的案子加起來卻是要增加上千房間,尚有垃圾、污水、交通等衝擊,都將造成加乘效應,這也是他所參加的「花東地區永續觀光發展諮詢委員會 」不斷向東管處建議進行政策環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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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管處資料,都蘭系統在2023年需要再增加68個房間,翻拍簡報資料。攝影:賴品瑀。

富山遺址「避不開」  相關資料待釐清

業者在簡報中,提出將以「遺址文化結合觀光休閒」的經營型態,來符合觀光局在2007年的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中對都蘭等海岸地區的願景構想「建構台灣最優質樂活養生休息渡假縣」。

「避不開的!」但環評委員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陳光祖直言,認為當地的富山遺址、富山第二遺址非常重要,且不能排除兩個遺址是連續的,「怎麼努力都很難避開」,建議業者應該認真考慮還要不要開發。

「用遺址懲罰我並不公平!」「我在民國70幾年可以毀掉這些遺址,但是我沒有。」業者鄧英男 表達委屈與不滿,直呼自己也是有心保存遺址。面對送審資料遺址範圍不明的狀況,環評委員們也認為文資主管機關台東縣政府沒有提供業者完整的遺址調查資料表,有失職之處「實在是很糟糕」,民間團體也在會前呼籲東縣府。立刻進行遺址認定與列冊。

體檢資料顯示  岸上開發的確衝擊珊瑚

而都蘭灣擁有珊瑚資源,在美麗灣審議期間已受討論。但民間團體與學者卻在此案環說書中找到荒謬錯誤,中研院研究員陳昭倫指出,該案生態調查不符合「海洋生態調查技術規範」,有樣點代表性不足的問題。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海洋研究員林育朱更發現,資料完全引用該協會與志工長期進行的「珊瑚礁體檢」的過舊調查資料,其中更把距離開發基地40公里的基翬地區的資料也納入。「那為何不一起抄綠島的資料?綠島距離不過35公里,珊瑚狀況還更好!」

林育朱更指出,他們在當地所做的調查結果正顯示,在美麗灣渡假村開發的期間,珊瑚的狀況較差,顯示陸上的開發行為的確會傷害珊瑚。

「那裡本來有很多的珊瑚、有很多的魚蝦,我們在那裡捉不到魚蝦,就只好流落都市,只能做粗工跟跑船。」伽路蘭部落耆老鐘錦榮表示,當地海岸是鄰近的都蘭、伽路蘭、刺桐部落的傳統領域,除了年年舉辦海祭,更曾是採集食物的重要「冰箱」。刺桐部落青年林淑玲指出,當海洋遭到破壞,衝擊原住民的生存與傳統智慧。青年洪叡珊也強調,部落孩子想回家工作,但不是在開發主義的發展下求生。

原民會:是傳統領域  都蘭、伽路蘭與刺桐部落都要諮詢

除了東海岸大舉開發將衝擊生存模式,更迫在眼前的是土地的流失,林淑玲指出,此案的土地原本是傳統領域,卻因當年族人沒有登記,而遭國產署以國有地賣給私人,成為私人土地,但反觀族人要作原住民保留地的增劃編,卻往往不能這麼順利。

林淑玲更指出,此案聲稱2015年5月刺桐部落會議已經取得無意義通過是悖於事實,原民會土管處傳統領域科科長張信良亦指出,從送審資料無法判斷業者是否有完備取得原住民部落同意的相關程序,他補充,依照「原住民部落會議實施要點」、「諮商與取得原住民同意辦法」,業者應該先和卑南鄉公所確認需要諮詢的部落,而此案很顯然應該是都蘭、伽路蘭與刺桐部落都要諮詢,因為該地是這三個部落的傳統領域。

高階核廢落腳處難覓 立委盼訂專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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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0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面對核廢,選址不能等,高階核廢該往哪裡擺?立委陳歐珀提高階核廢最終處置條例,擬選址原則,並於今(10日)舉行公聽會。台電、原能會等都認為現在開始為選址準備是負責任的做法。不過,法律可能無法解決核廢選址問題,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豐盛表示,現在低階核廢料已完成選址並公告,理應辦理公投,但金門與台東兩個地方政府都不回應,導致進度停頓。

清大電機工程學系教授呂忠津指出,問題不在選址,而是全民共識。核廢不應是少數鄉鎮的問題,而是全民問題,下個世代也該面對,應納入教材,讓大眾有充分認知與討論。

立委陳歐珀版「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草案公聽會 攝影:陳文姿

立委陳歐珀版「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草案公聽會。攝影:陳文姿

選址是少數鄉鎮問題  還是全民責任?

從反核與擁核之爭,走向非核家園後,加上乾式貯存問題浮上檯面,大眾逐漸關注到核廢處置,國會新任立委們也準備與核廢展開抗戰。繼9日立委黃國昌舉行「核廢料處置與非核家園公聽會」之後,陳歐珀今也辦理「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草案公聽會。

陳歐珀所提出的「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草案主要是配合台電於2004年提出,並經原能會核定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該計畫分五階段,預計於2055年完成處置場建照,第一階段的評估將於2017年結束,隨後進入第二階段的候選場址評選。

陳歐珀表示,將核廢留給下一代是不負責任的,雖然低階核廢的選址已經立法,但高階核廢選址還缺法源。現在台電第一階段的調查結果是指向宜蘭花蓮間的大南澳,但整個過程缺乏透明公開。所以新條例除了定下選址原則外,特別強調公開透明,例如公投或是公告等相關規定。

清大電機工程學系教授呂忠津指出,場址的選擇全民都要面對,而不是幾個鄉鎮的問題。核廢雖是我們這一代造成的,但下一代也要面對。所以,核廢處置的影響或方案都應普遍化、公開透明,甚至納入中小學公民教育,從小學習。不然,再過50年還是做不到。

核廢選址該不該等?  民眾意識與管理架構仍待建立

配合台電即將進行的候選場址評選,原能會與台電均認為,現在開始進行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的立法時間是合適的。不過不少民間團體卻質疑現在立法太過急迫。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秘書長楊順美認為,此條例還缺乏在地公民的意願與參與。她說,瑞典跟芬蘭處理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時,也曾遇到選址處處碰壁的問題,之後翻轉作法,開誠布公,先公布怎麼做,讓有意願接受地質調查的地方提出申請。台灣如果繼續因循舊法,地方一定反對到底。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說,現行架構下,從蘭嶼核廢、低階選址、乾式貯存場、最終處置每個環節都動不了,建議先檢討台灣整體核廢料管制架構、組織、專責機構、執行,再來討論核廢處置。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豐盛則說明了低階核廢料選址遇到的狀況。雖然依法已完成選址並公告,也該辦理公投,但金門與台東兩個地方政府都不願回應,導致現在進退兩難。

現場不少人也對法條內容提出建議,例如建造期間遇到問題時是否該另選場址?除了公告與公投,也應辦理公聽會,並將深奧難懂的內容讓受影響的人能理解、原民部落會議的結論應被納入、公告範圍、環評等。

「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草案目前還未送到院會,陳歐珀辦公室表示,會再持續聽取各方意見並修正。

台電公司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與「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 , 於93年底提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 , 原能會於95年核定 ◦ 其規劃全程工作包含5個任務階段:
1. 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階段(94-106年)◦
2. 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階段(107-117年)◦
3. 場址詳細調查與試驗階段(118-127年)◦
4. 處置場設計與安全分析評估階段(128-133年)◦
5. 處置場建照階段(134-144年)◦

解決跨境空污 泰國籲東協共建「無霾害路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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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1日綜合外電報導,許世旭編譯;蔡麗伶審校

為控制跨境霾害污染,泰國建議東協各國自訂空氣懸浮微粒減量措施,並納入「東協無霾害路徑圖」(Asean Haze ­Free Roadmap)。東協高階官員於週一(7日)前往泰北參加打擊跨境霾害會議,會議中泰國提出上述方案,緬甸及汶萊則缺席。

triplefivedrew(CC BY-NC 2.0)

泰國曼谷市區的霧霾。圖片來源:triplefivedrew(CC BY-NC 2.0)

在這場為期三天的「打擊跨境霾害污染暨草擬東協無霾害路徑圖第一次任務小組會議」上,泰國自然資源及環境部污染管制司司長Wijarn Simachaya表示,東協成員已就減少區域霾害污染進行合作,而較晚加入東協的柬埔寨、寮國、緬甸及越南(合稱CLMV國家)已經與泰國達成一項協議,將該四國境內造成霾害的火焚熱點控制在每年總數5萬處以下。

熱點的數量是霾害污染的一項顯著指標,據統計2015年CLMV國家境內熱點數量少於5萬處,非CLMV國家則尚未有類似協議。

預期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及汶萊可望同意泰國提出的方案,提出各自減少空氣懸浮微粒的措施,以符合安全標準。馬來西亞及新加坡已經設定空氣懸浮微粒的安全標準為每立方公尺150微克,泰國及印尼則訂為每立方公尺120微克。各國設定所依據的標準不同。

Wijarn Simachaya司長表示,「我們認為假如每個國家可以用符合其自身安全標準的方式管理及控制空氣污染,將不會對鄰國造成衝擊,而跨境的霾害污染問題也將獲得控制。」Wijarn Simachaya司長另稱,東協並無懲罰性的協議規範各國減少霾害,相反地,東協選擇其視為區域典範的合作方式來推動。

第一次任務小組會議致力於建立措施,期在2020年前控制及限制東協區域的霾害污染。2016年底的東協峰會將就此一路徑圖進行討論。

泰國環境部長Surasak Karnjanarat表示,任務小組會議是泰國總理Gen Prayut Chan­o­cha在2015年底馬來西亞東協峰會期間,呼籲東協更緊密合作處理霾害污染問題的後續會議。

特定國家的霾害污染多惡化成跨境污染議題,如每年在印尼爆發的泥炭火患在馬來西亞、新加坡及菲律賓引發霾害污染。

同時,泰國污染管制司發現清邁的空氣懸浮微粒濃度為每立方公尺119微克,但在清邁及南邦府有上升的趨勢。該司預測泰北各省這個月的空氣懸浮微粒濃度將達到尖峰,政府單位應高度警戒以迅速因應森林火災。

德國綠能革命,一場豪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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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吉洋

德國決定要在2022年跟核電說再見。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日前受邀參與一場講座《德國綠能革命一場豪賭》,旅德多年的獨立記者林育立分享德國綠能革命的經驗與一些德國社會討論的過程。林育立在大學畢業後赴德國留學,先後擔任代表處的新聞編譯與通訊社駐德記者,現在以獨立記者供稿,以比較觀點,成為台灣與德國乃至歐陸資訊橋梁的角色。

林育立認為,德國的能源轉型經驗雖然不能直接轉移複製於台灣,但其經驗或許能為台灣能源轉型議題帶來一些啟發。以下我將整理林育立的觀點,並提出一些個人的想法與回應。

德國核時代終結:福島核災

福島核災事件對德國人的衝擊多大?林育立表示平時德國只有半小時新聞,當時為報導福島核災,有好幾家電視台整天播送新聞,而當時新聞周刊的標題是:「核子時代的終結。」

直到幾年前,核電在德國仍是一個社會分裂沒有共識的議題,綜觀德國反核運動歷史,德國擁有獨立自主的核產業科技,具備整廠輸出的產業能力,因此在德國核議題各自擁有不同的支持者。

然而自從2011福島核災事件後,德國人發現一項嚴謹而且科技能力絲毫不遜的日本同樣無法控制核能風險最終釀成巨災,因此德國社會分歧的意見才結束爭論,原先要持續擴張核能的政策產生180度大轉向,決定提前於2022年全面廢核。

特別是出身科學家的德國總理梅克爾,在其領導的保守黨基督教民主聯盟取得執政之後,於2010年推動核能電廠延役政策。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梅克爾就表示:「福島改變了我對核電的立場。」

自此,德國保守黨執政的政府一改立場,整個國家與民間社會推動逐年降低核電,提高再生能源比率。德國減核政策包括,八座核電廠永久除役,其餘的提前除役,非核家園2036提早到2022。

在德國的擁核年代,德國政府面對當時車諾比核災的態度,與現今大不相同。雖然車諾比核災距離西德很遠,但是西德仍在輻射塵的影響範圍。而當時力推核能的政府,卻刻意打壓新聞播報輻射污染。但是對德國人民來說,國土受到輻射塵汙染,戶外活動、放牧乳牛和食物是否受到輻射汙染等,都是影響健康和安全的大事。德國政府的態度導致民眾自發聚集示威。此後歷經多次行動、改革,直到福島核災後,德國社會對核能的高度關注形成廢核政策的共識。

反核與民主密不可分 德國第三勢力綠黨崛起

德國對再生能源的思考著重在產業政策與科技能力,而促使公眾從關注到直接參與的「能源民主」,與德國民主深化、綠黨長期對政治民主化改革有密切關聯。

德國最早的反核運動,是1975年反對Wyhl電廠建立,建設單位與當地農民發聲衝突,該波運動與六八學運有關係,後來決議取消興建計畫。這也導致了1977年的反核運動,十萬人走上街頭。

1980年世界第一個綠黨在德國建黨誕生,他們有四個招牌:環保、社會公平正義、民主、非暴力。以太陽花作為代表,取其外觀碩大給人印象深刻,且時逢1973年以後的能源危機,人類未來能源希望之一在於太陽能。

1983年綠黨第一次進入國會,它們的國會議員很容易辨認,留著長長的鬍子(像是個嬉皮),帶著太陽花進去開會。從此後綠黨在德國政壇穩居第三勢力。

1998-2005年綠黨更與社會民主黨聯合取得政權,俗稱為紅綠聯合執政。

德國能源轉型的主要行動者之一:Rainer Baake(綠黨),即是社會民主黨與綠黨「紅綠聯合執政」期間的環境部次長,保守黨梅克爾上台之後,有一段左右共治的其間,也是由其擔任經濟暨能源部次長。

務實於產業趨勢 領導綠能科技

對德國人來說,討論能源的時候不是討論電力,而是天然氣。因為整個冬天的供暖系統都必須仰賴俄國供應的天然氣,如果俄國關掉天然氣管線,德國人的冬天可能就要受凍。所以能源自主關係到國家安全。

雖然決議要廢核,但德國作為一個能源依賴國,國內獨立能源來源在於燃燒低效率的大量褐煤。德國仰賴進口能源與出口導向與台灣類似,充足而低電價的能源供應,也普遍被認為是與產業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正相關條件,不能眼睜睜看著燃料價格上漲而無作為。

因此在維持能源供應穩定的前提下,德國對能源轉型完全放在產業政策思考,最終希望能將研發能量放在國內,配合電力自由化政策以多元電價作為配套。而電價問題也是廢核政策的一大考量。作為工業出口國,德國極力減少對進口能源依賴,因為化石燃料遲早會用完,而核廢料處理無解。仰賴化石燃料的國家,轉化為一個再生能源主體的國家。總理梅克爾曾宣示:「成為全球第一個成功轉型為高能源使用效率和以再生能源為能源主體的工業大國」

消費者變成生產者 電力系統「去中心化」

為了實現用之不盡的多元取電政策,去集中化改在地化,讓更多民眾參與是重要的施政方向。林育立為聽眾簡單回顧德國電業法規的改革歷史,作為一個早期推動再生能源的國家,德國是從立法工程開始逐步設定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機制,提供再生能源市場機制形成的環境。

  1. 1991實施電力併網法,
  2. 1990末電業邁向自由化、發電輸電、配電賣店分家。
  3. 與核電業者談判廢核時程,
  4. 綠電優先,強制電業立即且優先併聯再生能源,建立仲裁機制。
  5. 依照發電種類、地點與裝置容量、訂定收購價,保證20年。賣電有利可圖,人人搶當老闆,創造商機與就業。
  6. 收購價逐年降低,刺激研發和創造規模經濟。目標:市電評價/發電在20年後幾乎不用成本。
  7. 不是政府買補貼,而是全民買單,收購價-批發價=再生能源附加費。
  8. 部分工業用戶免繳附加費,以維持產業競爭力。

德國法令環境鼓勵電力集團朝向水力發電、風力、生質能、太陽能發電發展,2000年以後,德國的再生能源急起直追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水平,原來高度仰賴火力及核能發電的工業大國的轉型,顯示這是一條可行的道路。

這其中也是定各種因地制宜的法案創造空間、吸引公眾由下而上推動能源轉型,創造再生能源市場發展的條件。

德國人怎麼做能源轉型

林育立分享了幾個有趣的德國作法提供參考:

電費比價網站

一年用多少電,可以按照需求、使用的用電類別來買電使用,電力供應變成有點類似我們現在使用各家電信公司通話費率配套方案的模式。

規格化制定

歐盟各國的電力交易市場分別在在萊比錫跟法蘭克福,消費者完全可以透過購買選擇使用的電力來源(是核電、火電或再生能源)。例如在交易市場裡面,德國電力公司就會介紹各種方案,其中包括完全本國產的綠色電能。

專業認證機構

大都市的市民朋友就會特別偏愛本國產綠色電能。誰會來證明是百分百國產綠能呢?就會衍生出一些專業認證機構,例如低碳標章就會產生一種。

能源民主電力的消費者變成電力生產者

發電權力下放,消費者變成生產者。過去火力跟核能就是在大型集團,再生能源的生產規模就相對低很多。居民從自家加裝太陽能板就可以,2008有450公民自主成為太陽能發電設備,2013年成長到約850萬,約占德國總人口十分之一,利用太陽能板,作為太陽公民。

農民投入電力生產行列

農地種電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因為牽涉到糧食安全的問題,限制在於一些條件,例如是工業區、國防用地要讓土地漸漸恢復地力。

另一個做法是農牧業引進大量的生質能源:利用農牧廢棄物作為沼氣發電、供暖、產氣發電。不過目前德國產生一個討論議題:我們需要用到這麼多農地來做生質能源嗎? 因為再生能源的發展超過既定目標,一般評估現在已經足夠。

人人可以加入的能源合作社

例如可以在社區發起合作社,人人可以參與的能源合作社,建設風場(設置風機發電),但這涉及到民眾接受度的問題。這提供比銀行利率更高一些的獲利率。產值(電力)留在地方供電,或者地方政府調配,而不再是由大型集團壟斷。

建立一個全國樂於利用的公共交通系統

因應再生能源的公共交通轉型,這些共享文化包括Car2go、DriveNow這些德國現在由幾家大型汽車公司推出公共的交通系統。目前的科技,能夠利用網際網路的計算能力,約定地方的共乘制度或提供自助式的汽車在德國已經可以普及化。

值得注意的是,林育立認為就台灣現有的條件,似乎發展「離岸風力發電」,可能是台灣現階段推動能源轉型最好的方案。

德國的再生能源的接受度

再生能源方案普及於民間社會並非沒有問題,由風機轉動時發出低頻聲音噪音汙染,引發居民抗議的事件也是層出不窮,這些問題都是不斷加深社會溝通的過程。民眾顧慮的問題諸如:住宅區距離、噪音問題、風機轉動造成的炫影有可能危害車輛駕駛人、如何保護原來的自然環境。

為了應對再生能源方案造成的負面影響,德國每個邦對自己的風力發電的都有相關規定,放在國土規劃當中,這些生活落實多元能源方案的配套措施,成為德國人討論最熱烈的問題。

不過林育立提到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民意調查顯示,民眾最在意的再生能源方案的副作用,其中是對於「德國鄉村景觀」的破壞,面對這些問題德國人似乎已經習慣透過實踐公共化的討論來尋求解決方案。

林育立表示,德國社會是個很重視直接溝通的民主政體,從陽台修建這些細節問題就必須顧及左右鄰居的感受,需要整個社區的討論與感受。林育立似乎認為,這一種生活中實踐的民主文化,可能才是台灣追求再生能源方案最需要的社會民主素養。

看似豪賭 其實精打細算

如演講的標題,德國選擇發展多元能源方案,被喻為是一場豪賭。然而這一場豪賭,林育立指出德國的選擇並非一昧的靠運氣,裡面還是有很多務實的產業發展考量,鼓勵產業發展再生能源,某一方面也讓國內工業集團提早因應轉型,在國際上來說德國也可以取得「綠能的商業先機」,對國家、企業與社會的整體發展,德國的產業基礎或許也會更加強健,甚至也取得民眾主動的配合與共同承擔轉型成本。

德國能源轉型最為人所詬病的高額電價問題,透過「再生能源附加費」由一般消費者負擔,然而民眾也可以透過方案,讓自己成為再生能源的「生產者」。對於經濟弱勢而言,林育立指出德國是一個社會福利主義國家,電價的負擔政府對弱勢族群提出一定的配套方案。

有人認為德國能夠發展再生能源是因為周邊有其他歐盟國家可以提供能源供應支援,所以德國才能夠放手去發展再生能源。但是另一方面德國的再生能源發展,同樣也影響到周邊的歐盟國家。如同林育立指出,整個二戰後的歐盟發展,實際上就是從一個互補共生的方向發展,德國的再生能源政策開始影響其他的歐洲國家。

提問問題中,中山大學的教授與地球公民董事邱花妹提出一個有趣的提醒,她認為林育立的分享當中,似乎某方面將德國的能源轉型聚焦在「市場化、自由化」的成功,而這種觀點是值得討論的。

市場機能的充分發揮,提供的多元電力供應的基礎,是能源轉型的重要條件,然而整個社會充分討論形成共識,以及德國民主落實於基層,而非完全仰賴政府及官僚制度,促發民間主動分擔能源轉型中的角色,這可能是更關鍵的因素。

這裡的民間包括了市場,以及透過「市場」所創造的多元供電方案提供「電力事業去中心化」,民眾得以生活化的方式介入電力供應的可能性,筆者將其理解為「公民的積極參與態度」、「共同承擔廢核選擇」才是整個社會得以度過能源轉型的痛苦。

高貴不貴 再生能源的整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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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柯妤萱

推展再生能源發電,除了要考慮發電廠本身的成本,也須計算電廠接入電網的整合成本。透過國際能源署(IRENA)與德國Agora智庫的計算,我們知道整合成本並不高。追求再生能源的代價與永續低碳社會的效益相比,堪稱微小。

再生能源整合成本知多少。圖片來源:Brookhaven National Laboratory(CC BY-NC-ND 2.0)。

整合成本低

早在2010年,美國國家再生能源實驗室(NREL)便認為,整合35%的風與太陽能到美國西部電力系統內無須設置更多基礎建設,花在燃料的成本還能減低40%。而將太陽能與風能電量整合入電網,是沒有技術困難的。根據國際能源署(IRENA)的分析,若計入化石燃料對健康的影響,並考慮外部成本開徵碳稅,已算入整合成本的陸上風電與化石燃料的成本差不多,太陽能則高了約0.2美元/度,由下圖可知。若制定健全的法規,凸顯化石燃料的高污染、環境衝擊等所有外部成本並因此課徵碳稅,一個再生能源佔40%的系統所需的電網整合成本就可親得多,在0.035至0.05美元/度之間。

圖左方的化石燃料未計入外部成本,再生能源也未計入整合成本。右方的化石燃料計入外部成本,再生能源也計入整合成本,此時的陸上風電成本與煤差不多。來源:RENEWABLE POWER GENERATION COSTS IN 2014,IRENA。

如下圖所示,包含整合成本的陸上風電均化成本依然低於核電,也遠低於具有碳捕捉與封存技術(CCS)的火電廠。在希臘,太陽能整合成本甚至是負值,因為它有效舒緩了尖峰需求的壓力。由此可知,儘管整合再生能源需要費用,但它們依然是成本最低廉的低碳能源。

化石燃料未計入外部成本,再生能源也未計入整合成本。來源:RENEWABLE POWER GENERATION COSTS IN 2014,IRENA。

化石燃料計入外部成本,再生能源也計入整合成本,此時的陸上風電成本與煤差不多。來源:RENEWABLE POWER GENERATION COSTS IN 2014,IRENA。

整合成本的內容

國際能源署(IRENA)將再生能源的整合成本分成兩大項:電網建設成本與系統營運成本(如下圖)。在第一大項的電網建設成本中,可分為電網連接成本與電網升級成本,而電網連接成本包含輸電與配電成本。至於第二大項的系統營運成本,則包含平衡成本與特性成本。平衡成本意指為了彌補預測生產量與實際生產量之間的偏差所導致的成本:若100MW的再生能源發電廠每年須為平衡電量花費200歐元,則平衡成本為2歐元/千度;買來的電量可在短期內即穩定變動的電力供需。特性成本的內容複雜,佔比最重的是再生能源電量進入電網後出現使用效應(utilization effect)所生的成本(註1)。但Agora智庫表示,對於使用效應成本是否該被納進再生能源整合成本中,專家們意見分歧。

在第一大項的電網建設成本之中,連接成本按照每個再生能源計畫的規模大小而不同,例如:離岸風電計畫的電網連接成本據估計是計畫成本的15%至30%。而在風電量佔30%至40%的電力系統中,輸電成本少於13美元/千度;在再生能源佔15%的電力系統中,配電成本是12美元/千度(註2)。若是要升級為智慧電網,在再生能源(不計離岸風電)佔20%至30%的電力系統中,電網升級成本約是0.5至3歐元/千度。至於系統營運成本中的平衡成本,價格在2至6歐元/千度間。特性成本中的使用效應成本(未有納入與否之定論)則為15至25歐元/千度。綜上所述,整合再生能源的價碼並不駭人。

國際能源署將再生能源的整合成本分成兩大項:電網建設成本(Grid infrastructure costs)與系統營運成本(System operation costs)。電網建設成本分為電網連接成本(Grid connection costs)與電網升級成本(Grid upgrading costs),而電網連接成本包含輸電與配電成本。至於第二大項的系統營運成本,則包含平衡成本(balancing costs)與特性成本(profile costs)。特性成本內含使用效應(utilization effect)成本。來源:Renewable Energy Integration in Power Grids,IRENA。

再以德國為例,根據Agora的研究,德國風電與太陽能的整合成本分為三項:電網建設成本、平衡成本,與其壓制傳統電廠所導致的使用效應。先看電網建設,德國太陽能與陸上、離岸風電的整體平均輸電成本約為5歐元/千度,而離岸風電的平均輸電成本約為30歐元/千度(下圖一)。至於太陽能與陸上風電的整體平均配電成本,則約在6至14歐元/千度(下圖二)。

圖一、離岸風電的平均輸電成本約為30歐元/千度。來源:The Integration Costs and Solar Power ,Agora。

圖二、太陽能與陸上風電的整體平均配電成本,則約在6至14歐元/千度。來源:The Integration Costs and Solar Power ,Agora。

再看其次的平衡成本,由下圖可知,德國再生能源的平衡成本在1至2歐元/千度之間。以德國經驗來看,風電與太陽能的擴張並非平衡成本的主要推手:依下圖(右)所示,自2008年以來,風電與太陽能容量成長三倍,用來平衡電力的容量卻下跌15%,維繫這些容量的成本也下跌50%。這樣的跌幅可能是出於預測技術精進、經濟衰退、電網商通力合作等原因。

左圖中,平衡成本(紅)在1至2歐元/千度之間。右圖的平衡成本跌幅(紅線)可能是出於上述等原因,但不表示越多再生能源需要越少容量支援之。來源: The Integration Costs and Solar Power ,Agora。

總結來說,德國整合高比例再生能源的成本相當低,估計約在5至13歐元/千度之間。

智慧電網

若想將高比例的再生能源整合接入電網,便需讓現有電網轉型為智慧電網,不但能使電流由集中式發電廠流向消費者,也能讓小型發電者或消費者上傳電力,形成分散式發電。智慧電網也能快速調節再生能源變動的供應電量、即時平衡供需,可說是整合高比例再生能源電量的關鍵。

發展智慧電網對消費者、電力產業與社會都有益。消費者受益於停電時間減少、電費降低;電力公司則受益於電力損耗降低;社會則能因為應用更多再生能源而減少碳排量(註3)。例如:在美國田納西州,智慧電網能讓EPB電力公司在風暴導致停電時快速偵測出損壞之處並恢復供電,與缺乏智慧電網的狀況相比,可讓四萬個消費者提早17小時恢復用電;此外,智慧電網還讓EPB的系統平均停電時間指標(SAIDI)改善40%(註4)。可見智慧電網並非只是再生能源的禁臠,而對全體社會有利。

已有許多研究認為智慧電網其實是誘人的投資。國際能源總署(IEA)認為,建立與維護智慧電網的浩大投資將不負所望。一份分析30多個商業案例的跨國研究發現,智慧電錶的平均投資收益是成本的兩倍(註5)。美國研究則顯示,單單只對電力公司的股東而言,智慧電網投資的淨現值就已在200億至250億美元之間(註6),而智慧電網投資的效益成本比( benefit-to-cost ratio)在2.8至6.0之間(註7)。投資智慧電網的回報豐厚,關鍵在於各個計劃是否具有財務效益。

IEA認為,多數國家的智慧電網收益大於投資。來源:About the How2Guide for Smart Grids in Distribution Networks,IEA。

整合成本與外部成本

計算整合成本,是為了要理解採用再生能源電廠的真正代價。不過,無論加入電力系統的新容量是由哪種發電技術供應,都會影響現有的系統,系統內的發電成本自然也會受影響。太陽能與風能由於看天吃飯,易於變動,常遭指為增加系統營運成本的禍首。但這種指控卻忽略了核電與煤電廠缺乏供應(與財務)上的彈性,無法立即解決系統當下的需求,故也需中載、尖載機組來搭配。

整合成本也依照外部成本的高低而定:若未來的碳稅價格走低,大量再生能源可能導致高昂的整合成本;但若完整納入外部成本使碳稅的計價上升,再生能源的整合成本甚至可能為負值。外部成本包含健康保險、環境成本、氣候變遷或核災的代價等。

根據Agora智庫的建議,「不同的發電方法如何互相比較?」這項問題宜重新被詮釋為「哪些假設與研究方法才能讓一種技術看來比另一種更有競爭力?」決策者應考慮的是要基於哪些理由來選擇某種科技,而非選擇某一種最佳方式來比較不同技術。電力市場若是缺乏決策者施行的配套來凸顯再生能源的益處,民眾很可能選用他們眼前看似最便宜的發電技術,但這種選擇實際上卻有害環境。政府若能納入外部成本來預估各種未來發電組合的「所有」成本,方能適當地研究如何能源轉型,而不僅是專注於某項技術對系統的影響(註8)。

所有的發電技術都含有整合成本,每一種發電廠也都讓電力系統額外增加成本。不過以德國、美國(註9)的前例來看,再生能源的整合成本並不昂貴,投資智慧電網不但獲利可期,更益於全體社會。期待政府在推展非核政策時全盤考慮未來能源組合的所有成本,讓人民了解認真整合再生能源的電力系統才是實惠的能源選項。


【註】

【參考資料】

  1. RENEWABLE POWER GENERATION COSTS IN 2014,IRENA
  2. Renewable Energy Integration in Power Grids,IRENA
  3. SMART GRIDS AND RENEWABLES A COST-BENEFIT ANALYSIS GUIDE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IRENA
  4. The Integration Costs and Solar Power ,Agora
  5. About the How2Guide for Smart Grids in Distribution Networks,IEA。

【206南台強震】活斷層調查度不到三成 立委籲府防震「更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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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1日台北訊,陳文姿報導

206南台地震發生滿一個月,環團、立委1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政府未誠實面對地震,不僅未完成公告活動斷層、土壤液化區等地質敏感區,對已知斷層兩旁的學校、也沒有遷離瓦斯、電力設施,至今還有居民住在地震後的危樓裡,難道要等到地震再發生?

內政部營建署回應,14日將公告土壤液化區,後續會進行更詳細調查與地盤改善。至於活動斷層為何至今仍未完全公告,中央地質調查所(簡稱地調所)表示,沒有發生過地震的斷層很難訂出明確位置,所以只有車籠埔斷層有禁建與限建規定,現已完成九條活動斷層調查,其餘仍持續調查中。

立委劉建國、陳曼麗、王定宇及民間團體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舉辦記者會要求政府在防震應有所作為。攝影:陳文姿。

立委劉建國、陳曼麗、王定宇及民間團體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舉辦記者會要求政府在防震應有所作為。攝影:陳文姿

活動斷層難調查  至今僅完成九條

下一個地震來臨之前,政府準備好了嗎?立委劉建國、賴瑞隆、陳曼麗、王定宇及民間團體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11日召開記者會表達對地震防災的關切。

921地震後,地質法通過,政府依法須公告地質敏感區。而內政部修訂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中也增列「活動斷層二側一定距離」劃為一級環境敏感區。不過,目前僅台中市及南投縣政府公告車籠埔斷層公露出線兩側各15公尺範圍內之公有地禁建,私有地限建。

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發起人陳椒華表示,台灣有33條活動斷層,但地調所僅公告九條;而區域計畫只有台中與南投完成活動斷層公告,其餘縣市都無作為,民眾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住在斷層帶上,是不是誰遇到就誰倒楣?希望經濟部直接公告所有活動斷層。

地調所解釋,地質調查需要時間,至今完成九條,今年會再完成五至六條。由於車籠埔斷層曾發生地震,地震帶最明確,其餘只能靠鑽探評估,很難畫出明確地點。至於已完成調查的活動斷層已劃定兩側各150公尺為易受影響範圍,進行開發前須進行地質評估。

土壤液化分三階段公布處理  不排除納入地質敏感區

以這次在台南發生的土壤液化為例,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吳麗慧常務理事表示,921地震就曾發生過土壤液化,為什麼等到現在才說要公布?立委劉建國則指出,土壤液化應比照活動斷層,納入地質敏感地區。

內政部營建署管理組組長劉田財表示,土壤液化資料將分三階段處理,14日中央經濟部地調所會先公布八縣市的潛勢區,第二階段則由地方政府彙集私人建築的鑽探資料以提供更精密資料之後,後續會再進行地盤改善。

營建署署長許文龍則表示,目前只有土壤液化潛勢精確度只有1/25000,誤差太大,等劃定更精確的高潛勢地區,不排出納入地質敏感區。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公告計畫(紅色為已公告) 資料來源:地調所

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公告計畫(紅色為已公告)。資料來源:地調所。

不僅是資訊公告  政府還要協助後續處理

陳椒華拿出台南地區受災戶主樑崩裂震歪的情況,指出民眾提心吊膽的住在危樓中,深恐大地震再發生。206地震受災地區的台南市後甲里反高壓電纜自救會會長陳綺雯也指出,變電所跟欣南瓦斯都在斷層帶附近,附近也有學校,地震再發生將危害民眾生命財產。

雲林科技大學何肇喜副教授說,政府要做的並非只是公告地質,還應協助危險地區上的個別建物進行結構評估與補強,甚至遷移。

對於近日中央地方要補助老舊建築物的健檢,卻發生民眾擔心房價下跌,不願接受評估,王定宇說,這確實是難題,但政府還是應該公告,並提出更完整的配套措施,協助民眾面對。

「高雄厝」解放屋頂 鼓勵醜違建變身綠能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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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6年3月11日高雄訊,特約記者李育琴報導

高雄市政府為了推動生態綠能城市,設置包括〈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等法令,試圖透過建築設計手法和綠能設施來達到節能減碳成效,其中〈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鼓勵民眾將加頂蓋的車庫、屋頂增建的鐵皮等,改為具綠能效益的設施,即可成合法建物。

不過高雄市工務局表示,相關法令已經公告實施一年多,民眾和建築業者仍不太了解,因此希望透過案例讓民眾更加了解推動辦法。今年2月,高雄市美濃區一棟建築物的車庫頂加蓋違建,就採用高雄厝獎勵辦法,申請增建綠能設施,成功取得合法建造執照,成為第一件原有違建轉高雄厝合法化的案例。

解放屋頂,法令提供屋頂綠化、光電和儲水設施獎勵辦法。圖片提供:高雄市工務局

解放屋頂,法令提供屋頂綠化、光電和儲水設施獎勵辦法。圖片提供:高雄市工務局

解放屋頂,法令提供屋頂綠化、光電和儲水設施獎勵辦法。圖片提供:高雄市工務局解放屋頂,法令提供屋頂綠化、光電和儲水設施獎勵辦法。圖片提供:高雄市工務局

屋頂鐵皮改建綠能設施合法化。圖片來源:高雄市工務局。

鐵皮違建拆不完  改以輔導申請增設綠能設施  取得合法化

屋頂加蓋鐵皮是台灣南部因應氣候炎熱和下雨所形成的生活習慣和文化,而高雄的強烈日照是發展屋頂太陽能最好的優勢,高雄市議員吳益政因此極力促成高雄市相關法令修正,透過屋頂政策解放,既然違建拆不了,就讓鐵皮屋頂、水泥化屋頂改造成綠能設施,協助民眾取得合法化,同時又可達到節能和美化都市景觀。

工務局幫工程司涂展晟說明申請流程指出,若原本是違建要透過獎勵辦法合法化,須先繳清違建罰款,並透過綠能設施的申請,在規範下完成建築師簽證,取得合法執照,完成後再繳交回饋金。不過頂樓加蓋鐵皮不能是四面封閉的,且仍須符合消防安全等相關建築法規。

工務局表示,在首件違建轉高雄厝合法化案例公開後,有更多民眾和業者有意申請,市府也將設置輔導窗口,協助民眾諮詢,並主動通知建物可申請獎勵辦法。

全台最大貨櫃建築  傳遞綠能環保綠建築理念

「解放屋頂」政策是吳益政所提倡,他與市府官員合作,研究訂定適合高雄環境氣候和發展綠能的建築法令,為「高雄厝」找到具代表性的定義。位在苓雅區的服務處,就是他推動高雄綠能城市的行動說明。

2014年,吳益政在苓雅區凱旋三路的一塊空地上,蓋起了全台最大的貨櫃建築。貨櫃再利用被視為一種環保再生的建築材質,搭配綠能和再製造的概念,貨櫃建築不再只是裝飾品,吳益政認為,「應該讓市民了解貨櫃在城市裡扮演的角色,是另一種建築的可能。」

吳益政解放城市貨櫃建築,全台最大貨櫃建築。攝影:李育琴

吳益政解放城市貨櫃建築,全台最大貨櫃建築。攝影:李育琴

吳益政邀請建築師王啟圳設計建造,他用12個貨櫃蓋出約200坪的競選總部。除了採用回收貨櫃,其他建材也是利用回收材質,包括木棧板、課桌、廢棄鐵桶等,細部設計更透露出高雄港都的特色,例如聘用修船工來做建築焊接組裝,還使用從港口拆船業收集來的輪船窗戶零件等。

不過這座貨櫃建築最重要的是節能建築的設計手法,包括天井、迴廊和深陽台等,都是在高雄厝法令中,希望能突破既有的法令規定。

天井、迴廊、深陽台都是綠建築的理念,讓空氣流通、人比較健康。攝影:李育琴

天井、迴廊、深陽台都是綠建築的理念,讓空氣流通、人比較健康。攝影:李育琴

天井、迴廊、深陽台  因應南部氣候的建築設計

台灣的建築法規只允許陽台做2米深,不過吳益政在國際考察和相關案例中發現,要阻擋南部的陽光直射,東、南、西面必須有3米深的陽台。而國外許多綠建築大樓設計深陽台,種植樹木植物,形成垂直森林,一棟建築就好比一座森林一樣,對於都市建築立面景觀和氣候調適有相當作用。

在高市府新公告的高雄厝獎勵辦法中,就允許新建案可設計3米深景觀陽台,可不計地坪和容積,工務局指出,目前已有80餘件申請件數。

吳益政接著再推動迴廊的設計也能申請獎勵。過去在日治時期,高雄的建築都設計有迴廊,因為南部氣候和日照因素,迴廊可促進通風對流和遮陽,吳益政服務處秘書蕭芷倩說明,空氣對流就可減少開冷氣,人也會比較健康。

民眾在中庭參與藝術工作坊活動,善用虛空間讓空氣對流,不悶熱。攝影:李育琴

民眾在中庭參與藝術工作坊活動,善用虛空間讓空氣對流,不悶熱。攝影:李育琴

因此服務處的貨櫃建築,也為了增加空氣對流,設計許多虛空間,包括一樓中庭、天井和二樓的迴廊,一樓貨櫃則抬高離地30公分,讓冷空氣可以從下而上帶動熱空氣向上排出。

實際在中庭參加活動的民眾,並不會感到悶熱,舒適的環境讓人願意久留,服務處成為民眾參與政治的場域。這是吳益政參考德國國會的設計,通透的天井讓民眾可以從上往下看到國會開議情況,代表政治透明、民眾參與監督。

解放屋頂  太陽能即發即用

為了推動解放屋頂,在貨櫃建築的頂樓架設太陽能光電板。蕭芷倩說,事前經過精密計算,服務處一小時用電量最多為7℃,因此架設7.21KW的光電設備,一小時可發8度電,且採用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的建議,以即發即用不賣電的方式,白天供應辦公室用電綽綽有餘,未來增設儲電電池後,可將白天的發電儲存,晚上也可使用,屆時用電就可以百分之百自給自足。

吳益政以此證明,解放屋頂、用綠能設施和綠化植被改善都市建築環境是可行的。

解放屋頂,架設7KW太陽能光電,供電即發即用不賣電。攝影:李育琴

解放屋頂,架設7KW太陽能光電,供電即發即用不賣電。攝影:李育琴

在三樓的書房內,展示著吳益政出國考察綠能城市規劃的照片,歐洲、古巴、美國等地,透過城市考察,開始推動高雄更多進步的政策,例如輕軌、公共腳踏車、綠建築、腳踏車上渡輪、捷運等,「這裡每一張照片都是一個政策,」蕭芷倩說。儘管吳益政並未時時出現在服務處,但民眾若想要參觀了解貨櫃建築的設計和理念,可直接與服務處聯絡,工作人員樂意為來訪的民眾解說導覽,一起參與解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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