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變更 環評由專案小組重審
本報2014年2月19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61線新闢高速公路計畫」,位於桃園大園鄉境內,全線採高架架構,全長約4.1公里,將從大園支線經台15線連接到台61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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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交通局長高邦基到場,強調此為航空城9大聯絡道路,是國家重大建設的一部分,且東端大園交流道約0.9公里已經做完,目前徒留斷橋在空中等待著。但此路不但進入國家級重要溼地「許厝港溼地」範圍,也將穿越大園工業區,連工業區都出面重申反對的態度。
高邦基表示,大園地區的民眾大多支持,因為民意代表與地方首長都已表達如此態度,他更指出,如果讓用路人從高架橋開一半必須下來省道再上到高架橋,不但他們會覺得很奇怪,甚至也會造成塞車,塞車排碳會很不環保。除了水資源聯盟成員粘麗玉表示,「先開路在那邊等環評通過,你實在丟臉還好意思拿來說。」工業局代表也抨擊「路網不是這樣建設的,在既有道路上面再開一條,沒有意義。」
初審小組原將不予開發或進入二階兩建議併陳給大會,但高公局於2月10日再送補充資料給環保署,希望能將此計畫切割為兩部分,要求環署先在此次環評同意「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路段的1.64公里,另外的2.5公里「台15線至台61線」,則待溼地保育法及施行細則確定後,再另案辦理環評。
但此要求引發爭議,大會決議,同意此案切割規模並更名為「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但仍需要退回專案小組進行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