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24日就要上場,繼559位學者發起連署,反對第16案(即「以核養綠」)後,今(19)日法律界也發出「法律界反核聲明」。至今已有環境法律領域、台北與高雄律師公會、法律學界、立委等283位加入。
參與連署的法律人重申「以核養綠」目標是蓋20部核電機組,看衰再生能源,從來不是民眾認知裡的「養綠」,而是「擋綠」,呼籲民眾務必投下「不同意」票才能阻擋該案。台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及法律研究中心的聲明指出,養大核電胃口,就沒有動力再去節能與養綠,等於「要節食還養胃口」。
「以核養綠」不養綠 律師正名16案為以核「擋綠」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說明連署內容,她指出2002年《環境基本法》已明訂政府應逐步達成非核家園,而《電業法》將時程定在2025年,耗時已近25年。而公投16案目的是刪除《電業法》這項條款,一再拖延法律落實期限,因此法律界呼籲對16案投下「不同意」票。
截至今日上午已有283位法律人加入連署,包括121位律師、46位法律學者、90位法律系所學生與畢業生、26位法律從業人員。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周春米以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亦加入連署。
尤美女指出,「以核養綠」的主張是核電機組擴充到20部規模、不僅要重啟核四,還要蓋更多機組,而再生能源僅10%,根本沒有養綠。她強調「以核養綠」是障眼法,請大家一定要投「不同意」。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徐偉群表示,連他的學生也誤以為「以核養綠」代表「綠能很好,要能源轉型」,所以支持16案。他表示,以後不要再說 「以核養綠」,要說是「以核擋綠」公投。
律師:公投無延役效果 擁核勢必面對更大反彈
「以核養綠」方提出的公投第16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意即廢除2025非核家園條款。
台北律師公會監事、律師張譽尹從法律面分析,即便公投案通過取消非核家園條款也不能讓核四續建,或核一、二能延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明訂核電機組運轉執照是40年,如立委藉此提案修正該法,勢必會面對更嚴謹的科學挑戰、以及龐大的社會溝通、在地居民壓力。
徐偉群提醒,《公民投票法》修正後,只要有效的「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總投票人數四分之一就代表公投通過。請選民務必出門領取公投票,並在第16案選「不同意」,才能真正阻擋世代不正義的擁核公投。
台大法律研究中心:養大核電胃口 就沒動力養綠
台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及法律研究中心發表師生共同聲明,除了強調核電廠的地震與極端氣候風險、核廢料存放問題外,更強調台灣需要的是節電,延用核電,等於是「要節食還養胃口」。
這三點聲明也強調,國家資源有限,持續依賴燃煤和核能,就不會有多餘的動力發展綠能,這是條回頭路,無法實現真正的轉型。